女子七項全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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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七項全能規則

女子七項全能賽程兩天,比賽項目依次是:第一天100米欄,跳高,鉛球,200米賽跑;第二天跳遠,標槍和800米賽跑。男子十項全能賽程也是兩天:第一天100米賽跑,跳遠,鉛球,跳高和400米賽跑;第二天110米欄,鐵餅,撐竿跳,標槍和1500米賽跑。

十項全能選手和七項全能選手的得分基於他們在每一項比賽中的表現,最後總成績最高的人獲勝。因此運動員只有每項比賽都有上佳表現而不是偏重一項才能最終獲得冠軍。實際上,人們設計了複雜的計分系統以保證在一項比賽中佔盡優勢的運動員的得分不會高於在幾項比賽中成績都較好的運動員。每一項比賽的得分都取決於該項目的評分標準,奧運會根據世界紀錄制定出一個得分對應表格,由選手的成績在表格中換算成分數,然後相加得出總分。例如: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金牌得主美國的丹-奧布里恩100米賽跑10.57秒得959分,跳遠7.99米得1058分,鉛球815分等等。它的總分是8817分,只比他1992年創下的世界紀錄8891分差了一點。

根據同樣的想法,奧運會有了獨立的女子比賽比分換算表。美國的喬安娜—科斯仍舊保持着她在1988年漢城奧運會上創下的總分7291分的世界紀錄。

在徑賽項目中除了1500米和800米以外,選手們依他們的個人最好成績排定比賽順序。而作為十項全能和七項全能的最後一項比賽1500米和800米,排序方法則是由前9項或前6項的總成績依先後順序列定。而在田賽項目中,運動員則根據他們該項目的個人最好成績分成兩組。

規則

十項全能和七項全能中各項比賽規則與單項比賽基本相同,但有一些小差別: 運動員在單項賽跑項目中若搶跑兩次則被罰退出比賽,但全能比賽三次搶跑才處罰。新的世界紀錄或奧運會紀錄要求比賽時風速不能超過2米/秒,全能比賽則是4米/秒。具體規則可以參照各個單項比賽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