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狄更斯“荒涼山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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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984年出版的、由肯尼思·巴克森代爾(Kenneth Baxendale)繪製的《查爾斯·狄更斯的倫敦》一書,在彎彎曲曲的倫敦大街小巷,有135處狄更斯和家人或他筆下的人物生活、工作和逗留過的地方。有些已蕩然無存,比如《小杜麗》中的欠債人監獄(Marshalsea Jail);有些是誤傳,比如一直被認為是《老古玩店》原址的樸茲茅斯大街13號(13 Portsmouth Street);當然在幾百年不變的倫敦,很多地方恍若隔世,“物是人未非”,可以輕易路遇那些在街角、門庭、長椅和窗外遊蕩着的狄更斯人物的身影、性格和靈魂。

狄更斯誕辰200年,住在倫敦,沒有理由不去拜訪這位英語文學世界最偉大的作家,沒有理由不去跟隨他的故事穿街走巷,重温那些活靈活現且經世不衰的、社會各階層形形色色的人物。

倫敦“狄更斯博物館”每週三的“狄更斯倫敦漫步”(Dickensian Walk)限額20人,提前了一個月預訂才得以成行。近兩個小時的路程,走走停停,在黃昏的幽暗恍惚中,彷彿看見作為法律速記員,15歲的狄更斯從他第一個工作的辦公室門口出入;彷彿置身於“荒涼山莊”,與那些穿着法袍,戴着法冠的大法官大律師們擦肩而過;彷彿聽到《大衞·科波菲爾》裏到林肯會館庭宅院(Lincoln’s Inn Field)邊公寓寄宿一週的貝西姨婆嘮嘮叨叨的話語;最後,在“老柴郡乳酪酒館”(Ye Olde Cheshire Cheese )歇腳,坐在狄更斯常坐的長椅上喝一杯小酒,向這位偉大的文豪致敬。

道迪街48號

既然“漫步”是從狄更斯家——現在的狄更斯博物館出發,那就先説説這裏的故事吧。

出生在英格蘭南部海邊城市樸茲茅斯的狄更斯,10歲時隨家人移居倫敦。如今的狄更斯博物館——道迪街48號(Doughty Street),是僅存的狄更斯在倫敦的故居。

漫步狄更斯“荒涼山莊”

年久失修的博物館,燈光昏暗。實木地板和樓板樓梯發出咯吱咯吱的響聲,似乎在提醒着人們狄更斯所生活的維多利亞時代劇烈的社會動盪。臨街的客廳裏,狄更斯20多歲時的畫像和妻子凱瑟琳的畫像並排陳列着,還有一些手稿以及當年狄更斯和家人使用過的書桌傢俱等。

雖然生活在此地僅僅兩年時間,但卻是狄更斯創作最活躍的時光之一,也是他個人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個歷史階段。就在這棟四層聯體小樓裏,狄更斯完成了《匹克威克外傳》、《尼古拉斯·尼克貝》的全部寫作,以及《霧都孤兒》的部分內容。他的《博茲隨筆》也在那時發表,一位偉大文豪就此孕育誕生。

正是在二樓狹小的書房裏,老猶太人費根、神偷薩克斯這樣的“底層惡棍”構思成型,“絲括爾斯”(Squeers)這樣摧殘青少年的寄宿學校被狠狠批判。狄更斯對社會現象進行了強烈的諷刺和抨擊,對人性的貪婪、唯利是圖、對上流社會的腐朽荒唐進行了淋漓盡致的描述。

然而,在道迪街48號居住的日子裏,對狄更斯心理、創作靈感和想象力影響最巨大的事件,當屬他的妻妹瑪麗·霍格思因心臟病驟發在他懷中去世。年輕生命的突然消逝,深深刺痛了同樣年輕的狄更斯。在他之後的創作中,瑪麗年輕孱弱生命的“陰影”常常出現在狄更斯的故事中,如《老古玩店》裏夭折的小奈爾、《大衞·科波菲爾》中的朵拉之死。

如今,在三樓空空蕩蕩的前廳,一個新的改造計劃正向觀眾展示。狄更斯博物館從4月1日起關閉,到今年年底《聖誕歡歌》再次唱響時,根據狄更斯另一部重要作品《遠大前程》設置的場景將在此重現。

漫步狄更斯“荒涼山莊” 第2張

倫敦法庭會館

如果不是跟隨“狄更斯博物館”的這次“狄更斯倫敦漫步”,還真淡忘了,在倫敦金融城邊,在聖保羅大教堂的西側,還有一個“法律城”。

“格雷會館”(Grey’s Inn)、“林肯會館”(Lincoln’s Inn)、“斯坦伯會館”(Staple Inn)、“老樓宇”(Old Building)、“新廣場”(New Square)、“鍾院街”(Bell Yard)、“法院大法庭街”(Chancery Lane),這些在狄更斯作品中不斷出現的地點,從13世紀起,就是倫敦的“執法聖地”。背靠英國高等法院,那些大法官、大律師居住、辦案、審判的樓宇院落,如今雖然有一些已改作他用,但大多依然是法律界人士辦公要地,門前仍如幾百年前一樣,掛着QC們的大名。

“陰冷的午後再陰冷不過,濃霧再濃厚不過,泥濘的街道再泥濘不過。靠近聖堂石門,林肯會館的大廳裏,就在那濃霧的中央,坐着那位最高法庭的大法官。”

這是狄更斯法律題材小説《荒涼山莊》(Bleak House)開篇部分的字句。這部抨擊、揭露英國法律制度和司法機構黑暗的作品,有很多部分的場景正取材於這個大法官、法庭和法務人員出沒的“法律城”。比如,小説中戴羅德家族(Sir Leicester Dedlock)的律師特肯豪(Tulkinghorn)就住在林肯法庭會館宅院58號的一樓;走過林肯法庭會館宅院,在其中新廣場(New Square)的南側,落魄商人庫魯克(Krook)的布料和瓶子商店就開在那裏;而小説中描述的被拖延了20年的遺產訴訟案,正是在大法院法庭(Chancery)進行審理的。

不僅僅是《荒涼山莊》,狄更斯的眾多作品都有法律和法律人的影子,顯示了他對法律的“熱衷”。從他的個人經歷來看,不僅僅説他15歲時,在倫敦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格雷會館附近的查爾斯·莫洛伊律師事務所的“助理”,之後還做過法庭的速記員,還曾穿行於倫敦的“法律城”窄巷小道中,在各個法庭會館之間為律師樓的律師們“快遞”文件。還有記載稱,在創作《荒涼山莊》的過程中,狄更斯本人還是“中殿律師學院”成員(The member of The Middle Temple)。這些經歷,無疑讓他對集中了眾多法庭會館的倫敦大法院法庭(Chancery Lane)和豪本(Holborn)地區相當熟悉,不僅在小説描寫法律場景和人物時得心應手,惟妙惟肖,也為他的那些法律人物“安置”了最合適的處所。

英國學者霍爾茲沃斯在他的著作《作為法律史學家的狄更斯》中提出:狄更斯“卓越的觀察能力,最切身的體驗和第一手資料”,其“範圍之廣泛,數量之可觀,描述之精確”足以充分展示給人們他那個時代的“法律圖景”。

如今,四大律師會館,即林肯會館(Lincoln’s inn)、格雷會館(Gray’s inn)、內殿會館(The Inner Temple)和中殿會館(The Middle Temple)仍舊是“法律城”中最矚目的建築。這些紅棕色牆面、四五層樓高的聯體建築,或成排或圍成一面開放的“口字”形,規整而堅實。

當行走其中時,或許會看到狄更斯的身影,或許會巧遇匹克威克式的人物,在著名的“噴泉法庭”(Fountain Court)噴泉前,或許會像《馬丁·朱述爾維特》中露絲·平奇(Ruth Pinch)和約翰·維斯特洛克(John Westlock)一樣遇到一段愛情。沉浸在狄更斯創造的光陰故事裏,誰能斷言“荒涼山莊”的主人不會從眼前走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