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中優”14條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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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結束的兩會之後,成都房地產就率先頒佈了新的措施,在出台“中優”14條細則。接下來小編就走訪有關專家,和大家詳細説下這些新規。

成都將通過優先保障搬遷企業用地、鼓勵跨區域產業疏解、加快推進租賃集體土地開辦市場企業的拆遷等措施。對按照“中優”區域規劃和產業提檔升級要求列入搬遷名單的外遷企業,成都將採取土地置換方式,由接納地政府申請納入市年度重點項目管理,優先解決用地指標,可在符合產業規劃和准入條件的區域,以協議出讓方式按土地使用標準供地。對投資強度達不到准入標準、不具備單獨供地的搬遷企業,相關園區優先安排使用標準廠房。

對實施跨區域搬遷的一般性製造業、商品市場、普通物流倉儲等產業疏解企業,按照確定的搬遷時序、支持政策、補貼標準,從市級工業發展專項資金、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中給予補貼。

此外,在“提升”方面,成都將堅持少拆多改,支持市場主體參與低效用地再開發、支持“地隨房走”推進老舊小區改造、支持土地使用權人發展新業態、鼓勵使用地下空間、下放中心城區原工業園區外工業用地收儲權等。

支持“地隨房走”推進老舊小區改造。以住宅為主的片區整體改造項目,屬地政府應確定項目改造範圍,以公開方式確定實施主體。涉及土地使用權類型和規劃條件改變的,按照所在區域新規劃條件基準地價的20%收取土地出讓收入。

城市產業用地空間佈局影響和決定城市能級、品質提升和經濟社會運行效率。成都城市用地發展空間結構歷經“單中心”“單中心+走廊式””“雙核+走廊式”等發展模式,但城市用地“攤大餅”的發展慣性沒有得到根本改變,產業用地佈局與資源環境承載力也愈發不相適應,突出表現在龍泉山西側平原地區(6°坡以下)開發強度偏大,龍泉山東側平原地區尚未得到有效利用。

為保障工業發展空間,《實施細則》提出,通過優化基本農田佈局,為天府空港新城、淮州新城、簡州新城、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等“東進南拓”區域和符合成都產業定位工業園區留足發展空間。

針對不同行業、不同類型產業項目特點,產業企業可根據項目的特殊化需求、生命週期等要素,申請不超過10年期租賃或不超過20年期出讓等用地方式,使供地方式更加靈活、高效;短期出讓、出租的土地,只按原工業用地50年使用期限價格的對應年限確定供地價格。市國土局已會同市經信委研究出台了《關於推動工業用地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施意見》。

在符合法律法規政策、具備供地條件下,對支柱產業、優勢產業和未來產業項目按需“隨用隨供”。

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鼓勵工業企業利用存量土地新建工業廠房或增加原廠房層數,對新增的工業廠房不再增收土地價款。除法律、政策規定須由政府收回的土地外,鼓勵原土地使用權人依法通過自主、聯營、入股、轉讓等多種方式對其使用的存量土地按規劃進行再開發,對用於發展重大服務業(含總部經濟)且整體持有物業的項目,可按不低於“雙評估”價差的60%收取土地出讓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