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個關於二手房買賣合同一定要知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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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合同是指購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必須先了解的十個常識: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

這裏主要是寫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繫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二、標的

這裏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情況;同時還應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情況。

三、價款

這也是很主要的內容,主要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定位;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税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

五、違約責任

主要説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採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七、合同生效條款

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生效或失效期限;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

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或轉讓

在此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件。

十、附件

在此説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如果可能,建議聘請專業律師起草、修訂合同,這樣效果比較好。

以上就是關於合同的簽訂要知道的十大常識,市民在簽約的時候,一定要多留一個心眼,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生效或失效期限;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這些都是重中之重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