傢俱建材訂金不能隨便給 不能忽略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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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消費者早就準備好購物清單,要在十一大促期間“大顯身手”。不過,促銷力度雖大,但也不能盲目消費,一些購買家居用品時該注意的細節還得注意了,至少省去一堆麻煩啊。

□傢俱建材類 訂金不能隨便給

◎案例:有消費者向記者反映,因為交訂金不慎,自己的訂單無意中成了私單。該消費者訂購防盜門,當時訂金交到了導購員手中。而防盜門的收款流程與其他建材不同,初次測量由測量員收一部分貨款,安裝後再由工人與業主結清尾款。“最後我才弄明白,訂金應該交給賣場進行統一收銀。整個交易過程都沒有簽署賣場的統一合同,成了私單。”

◎提示:除了轉成私單的風險,在賣場裡我們還經常能聽到導購這樣的話,“您先交200元訂金,把優惠定下來,看上別家的,您再退訂金就是了。”這句話聽著雖然有理,但是其實後續有不少麻煩。比如,一些提前設計、測量的,比如門、櫥櫃等,一旦工人上門後,訂金就不能再退回,而是抵充上門費。還有一些商家退訂金的流程相對繁瑣,消費者可能要幾次三番的上門。

而記者還在不少論壇上看到消費者抱怨,部分商家在退訂金的時候態度急轉直下,故意刁難。因此,提醒您在交付訂金時,應該有確切的購買意圖,並詳細瞭解退訂的流程。最好諮詢一下賣場工作人員,看賣場對訂金是否有統一的管理,訂金到底應該交到誰手中,應該開具怎樣的收據。

想象與現實有落差

◎案例:我看傢俱樣品時,上面搭配的玻璃是灰色調的,很漂亮。但傢俱到家後,我發現玻璃變成了藍色調,非常難看。我以為貨不對版,馬上投訴,並找到展廳,但最後才弄清楚,玻璃並沒有弄錯,只是我看到的樣品底板是偏黃色,所以玻璃呈現灰色,但我自己選的是白色底板,玻璃效果也有不同。

◎提示:購買傢俱時,消費者往往被展廳的裝飾效果所吸引,覺得應該“所見即所得”。其實,展廳的舉架高,空間顯得寬敞,而且傢俱的顏色搭配都經過精心設計,單純將傢俱搬回家,當然很難再現展廳中的效果。另外,大部分傢俱、沙發都有多種顏色搭配以供選擇,消費者自身的喜好也會使傢俱最終的“外貌”有所差異。

建議您家裝以及傢俱的風格、色調搭配應該統一,並詳細測量好所需傢俱的尺寸。如果怕日後所得貨品與樣品有差異,可拍照、留存宣傳冊、詳細簽署合同等方式,留存證據。另外,由於展廳位置有限,不能展示全系列產品,一些消費者直接根據圖冊來選擇傢俱。這些圖冊一般在攝影棚內拍攝,跟實際效果也會有所差別,消費者更要謹慎。

小件商品可錯峰購買

◎案例:我在五一促銷期間給家裡買了個頭櫃,趕上促銷高峰訂單多,而且我的訂單不滿一千元,屬於“小單”,商家說不能保證送貨時間,結果雖然選了北京廠家,但到貨還是花了30多天。

◎提示:節日期間進入訂單高峰,促銷結束後,廠家往往會花很長時間消化,工廠排期增長。不少品牌規定,購買小件產品一般是“路過送貨”,也就是有大訂單在消費者家附近時,順便送貨。這樣一來等待的時間長且不固定,此外一般傢俱折扣都是在滿一定金額時才會比較高,既然“小單”在促銷高峰時佔不了便宜,那還是建議您錯時購買。

□家裝類 弄清需求省時間

◎案例:我想盡快把裝修公司、主材、傢俱都敲定下來。但賣場裡公司太多了,一進去就暈頭轉向。每談一家都要耗費很多精力,這樣下去,七天假期根本完不成任務!

◎提示:建議消費者先確定自身需求:比如,是簡裝還是要個性設計;整體預算是多少,主材檔次高還是低。這樣可以在與裝修公司接觸時,有的放矢。

在和裝修公司具體洽談時,可以問如下問題,來快速瞭解其公司的情況:一是每平米報價。超出預算的話,就可直接放棄;二是工程質量管理機制。如質檢怎麼管理?質檢員多長時間巡視一次公司?怎樣驗收?保修怎樣實現?如果有糾紛怎樣處理?第一責任人聯絡誰等?這些問題可以讓消費者快速瞭解一個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及服務。除了聽設計是介紹,最好還要讓他拿出文字性的規定。另外,很多家裝公司都開放在建工地,消費者可去現場體驗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工程質量。

□私單類 佔小便宜吃大虧

◎案例:今年,圖騰寶佳櫥櫃因資金鍊斷裂無法兌現服務承諾,被居然之家清場。同時,居然之家啟動先行賠付政策並保障售後。但這裡針對的只是與居然之家簽訂銷售合同的消費者,走私單的消費者無法享受到這些保障。

◎提示:私單可以一直存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賴消費者佔小便宜的心理。導購承諾多給些折扣,就不把貨款交到賣場。裝修時,為了省下管理費,直接找設計師聯絡施工隊。這樣看似省下不少預算,可一旦出現糾紛,沒有賣場及裝修公司作為保障,只能消費者自己承擔。購買傢俱建材,簽署了賣場的統一合同,日後出現售後問題,賣場方會介入調解。而一旦出現經銷商撤場、跑路的現象,賣場也可以先行賠付。對於家裝來說,與正規家裝公司簽訂合同,工程質量和售後服務也更有保證。

當然,也有部分消費者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私單”。比如,前面提到的,防盜門錯交訂金的消費者。在裝修中,也有一些消費者因為將增項的款項直接交給工長或設計師,沒有走正常更改工程手續而“被私單”。因此,消費者要注意,在正規賣場購買商品,一定要簽署賣場合同,並統一收銀。正在裝修的業主則要明白,專案的更改一旦缺少家裝公司的書面檔案作為證明,就會被認定為私單。而他人代繳錢款時應索要收據等。

□合同類 存證據細籤合同

◎案例:我在購買皮沙發時,想將沙發中牛皮和人造革的比例補充在合同中,但導購告訴我,傢俱買賣合同是賣場裡統一的,他們不能改,也沒地兒寫。只能口頭承諾我,沙發所謂的接觸面是牛皮的。

◎提示:裝房子,買傢俱,買賣合同是維護消費者權益最重要的證據。因此,合同一定要籤細,並且在必要的時候留存證據。

第一,合同都是可以通過協商更改的。北京市統一的裝修合同和傢俱買賣合同,都是示範性合同,雖然條款是固定的,但消費者可以與商家協商,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酌情對合同進行增減和修改。一些導購以“沒地兒寫”來搪塞消費者,律師表示,這時完全可以用增加附頁、在空白處手寫等方式進行修改。

第二,合同一定要細籤。比如,傢俱買賣合同裡,消費者可以要求將傢俱材質成分、工藝、顏色等重要資訊詳細填寫進去,也可以採用附頁的形式新增。如果商家承諾成品等同於樣品,消費者還可以拍攝樣品照片,附在合同上,並要求商家在合同上簽字為證。當然,商家也有權拒絕修改合同。對於商家的口頭承諾,消費者可以採取錄音、攝像等方式留存證據。消費者也可以注意保留產品的宣傳彩頁,它在一些情況下也可以作為商家相關承諾的證據。如果消費者是認同彩頁上的宣傳才購買產品,還應在合同上新增“產品如宣傳頁”這類的字眼進行標註。

第三,明確合同主體,不要簽署無效合同。很多路邊游擊隊或者工長,也會和消費者簽署裝修合同。但律師表示,裝修合同屬於承攬合同,施工方必須有相應的資質。游擊隊、工長或是沒有註冊的小公司,都不具備主體資格。這樣的合同雖然看似正規,但其實屬於無效合同,不受合同法保護。業主在簽訂合同前,應該詳細核查施工方的資質。

雖然合同是無效的,但一旦裝修出了問題,還是有解決途徑的。這就要求業主詳細掌握工長的個人資訊,以便起訴時可以找到人。

□淨化功能類 檢測報告辯證看

◎案例:記者今年進行了關於瑞寶桌布心淨界系列宣稱桌布強力除甲醛功能的調查。最終發現,該桌布雖然宣稱使用光催化技術,也提供了檢測報告,但其實驗並非按光催化條件進行。而且專家稱,此類產品的永續性,學界也沒有定論。

提示:由於消費者對家居環保的要求越來越高,更多的企業推出了帶有淨化功能的建材產品,而能夠證明其產品效用的,就是權威機構開具的檢測報告。但專家表示,檢測報告也應該辯證來看。首先,報告只顯示依據檢測標準所設定的試驗環境條件中所得的資料,顯示的是在實驗室條件下產品所具有的效果,不代表實際環境條件下的效果,只是該產品淨化效能的一個佐證。要知道產品的實際淨化效果,只能做家居環境中使用前後的對比試驗,並進行一段時間的跟蹤測試以確定效果,僅看檢測報告是不行的。當然,真正帶有淨化功能的建材產品還是能起到一定的淨化效果,但專家表示,最好的消除室內汙染的方法還是合理裝修以及科學通風。

記者在市場調查中發現,利用消費者信服專利的心理,很多商家經常拿此作為宣傳點。但業內人士表示,確實有企業申請專利只是為了宣傳。專利的獲得很大程度上是證明產品具有創新性,但不一定有實用性,且現在專利稽核人員也缺乏建材產品的相關知識,造成一些沒有理論和實驗支援的產品也能獲得專利。例如,多位專家都已向記者證實,負離子並沒有去除甲醛的功能,但瑞寶(北京)裝飾設計有限公司仍在2011年6月申請了“負離子抗甲醛生態桌布”的發明專利,並將此事用於宣傳。

■相關連結 注意這些霸王條款

在購買傢俱或簽訂家裝合同時,消費者還容易遭遇霸王條款。消法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宣告、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如果合同中存在霸王條款,消費者首先可以指出,並要求商家改正。如合同已籤,可向工商部門舉報或起訴,要求確定條款無效。

1家居購物類

記者發現,早在2011年6月北京市工商局就釋出了《工商部門公佈首批不公平消費類格式條款並將予以查處》的資訊,其中就公佈了多條霸王條款。但時至今日,下列條款我們還能在不少家居消費場合看到。

1.“本店商品售出一概不予退換。”或“打折商品不退不換。”或“獎品、贈品一律不實行三包。”這些條款經營者在消費合同格式條款中免除自己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承擔的保證責任。

2.經營者在消費合同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權利的,如“該商品一經售出,概不退換”或“特價、降價、處理、打折商品,不予退換”或“促銷商品,售出概不退換”。

3.“該條款(章程)的最終解釋權歸我公司所有”、“該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我公司所有”以及“我公司依據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對該合同進行解釋”等。經營者在這些消費合同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解釋格式條款的權利。

2裝修類

北京市工商局曾於2013年年底釋出瞭如下家裝行業不公平格式條款: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誤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延遲部分工程款2%的違約金。”

2.“裝飾工程所在區域如果存在環境汙染現象,則乙方有權拒絕檢測,對甲方自行檢測的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合同中已確定的工程專案提出減項時,如未開工的須向乙方支付該專案款5%的減項費,在同時有增項時,按增減項差額的負值作為實際的減項款額收取5%減項費;如該專案已開工,甲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4.“凡在××裝修公司以外採購的材料,××裝修公司不負責保修與環保質量保證。”

5.“甲方需要開發票,另加工程總款6%的稅款。

6.“凡私自與施工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予以賠償。”

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