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機倆月現故障 維修遇“三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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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縣的陳先生購買了“樣品”洗衣機後不到兩個月就出現故障,維修時被告知要支付“維修費”,理由是“樣機”出了故障實行“不修、不換、不退”的“三不”政策。

2011年6月28日,陳先生在逛商場時看中了一臺國內知名品牌洗衣機,樣式挺和他心意,但銷售商稱這種款式洗衣機目前只有這一臺“樣機”,並極力向陳先生推銷,說樣機質量絕對沒問題,價格還能優惠。最終,陳先生動了心,並以1580元的價錢將這款洗衣機買下。

8月19日上午,陳先生在使用洗衣機進行衣物甩乾的時候,洗衣機突然發出了“轟轟”的噪音,陳先生急忙拔下了電源,然後撥通了商場的電話。下午廠家授權的維修人員上門檢查,發現了洗衣機的排水電機和皮帶出現了故障,維修人員稱故障可以排除,但是需要160元的維修費用。陳先生說洗衣機才購買了不到兩個月,應該是免費維修的,但維修人員卻稱“樣機不予保修”,最終還是在收取了維修費後才把故障排除的。故障排除後,陳先生越想越生氣,想到洗衣機以後如果再出現故障還要往裡“搭錢”,於是將此事投訴給了縣消協。

經消協調查,陳先生反映的問題屬實,對於商家所說的“樣機不予保修”,消協指出,只要不是處理機,都應享受“三包”服務,店方在售貨發票上並沒有註明是處理品,況且該機保修卡上有明確承諾,因此“樣機不保修”的說法不成立。經調解,商場全額退還了陳先生160元的維修款。

消協提醒消費者,購買商品時,面對市場上種類繁多的樣品、特價商品、打折商品、降價商品等情況,要提高警惕,如果商家以樣品、特價品、打折品等為由不願承擔三包義務時,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對標明是“處理品”的商品則要格外留神,因為“處理品”出現質量問題是不能退換的,也不再享有免費修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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