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裝時要警惕“照明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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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裝時要警惕“照明傷害”

在家庭裝修中,很多家庭設計安裝了各種燈飾,但是有的用光並不科學,輕則影響

裝修效果、影響主人情緒,重則會引起照明傷害。記者在採訪時瞭解到,一些燈飾專家不久前提出了“光健康”的概念,提醒人們家裝時合理用光,以更好地保護自身健康。

一般客廳的照明需要多樣化,有基本的照明,還要有重點的照明和比較有情趣的照明,方便營造氣氛。臥室燈具的光源光色宜採用中性且令人放鬆的色調,輔以實際的照明需要:如梳妝檯和衣櫃需更明亮的光,頭需要閱讀照明燈等。廚房、餐廳、衛生間應以功能性照明為主,燈具光源顯色性要好。衛生間光源色溫建議用冷色調,並要有防水功能。

照明產品的光線不能太暗,也不是越亮越好。如果燈、燈具、視窗或其他區域的亮度比室內一般環境的亮度高得多,就會產生令人不舒適的眩光,損害視覺功能,因此室內照明必須避免或減少眩光的干擾。光源的顯色性也相當重要。《建築照明設計標準》規定,在居室和辦公場所,要求燈光的顯色性應該在80Ra(太陽光的顯色性為100Ra)。

照明設計要服務於空間所表達的氣氛。光色的混合疊加要形成豐富的藝術效果,保證空間環境的美感、人和物的清晰表現。對光色、介質顏色、燈具色彩、背景色彩、空間色彩的考慮應符合美學的基本要求,符合人的審美習慣。還要利用明與暗的搭配,光與影的組合創造一種和諧、優美的光照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