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公租房買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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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公租房買賣政策

德州公租房買賣政策主要為“夾心層”人群提供保障,所謂夾心層有兩種定義:一是內夾心層,指雖然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但又買不起經適房的住房困難家庭,將為其提供政府主導建設的公租房,租金最低為市場價的40%;二是外夾心層,指超出經適房供應範圍,但又買不起普通商品房的人群,主要以新參加工作、引進人才和外來務工人員為主,將為其提供政府主導建設的公租房,租金最低為市場價的80%。

德州公租房買賣政策根據《德州市公共租賃住房制度實施辦法(試行)》(下稱《辦法》),雖然申請政府主導建設的公租房的申請條件仍然規定申請人戶籍為德州戶籍,但是針對大量初到德州工作及外來務工人員的需要,申請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公租房只需在本市工作並簽訂3年以上(含3年)勞動合同即可,專業引進人才及連續繳納三年社保的外來務工人員同樣享有申請資格。

德州公租房買賣政策根據《辦法》規定,申請社會力量建設的公租房只要上年度個人年可支配收入在7萬元以下、個人資產淨值低於25萬元或者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在14萬元以下,家庭資產淨值低於50萬元即可申請。而德州副市長在近日接受媒體採訪時透露,個人收入上限可能提高至年收入稅前10萬元,這將令更多打工仔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