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公租房買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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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公租房買賣政策

公租房買賣政策瞭解到,《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已率先向社會公佈,今年公租房保障物件新增三大群體,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和區引進的技術人才、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

該《公租房買賣政策》的亮點還在於: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實行政府指導價,並應對不同群體實施級差化租金;在投資主體方面,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公租房建設,並制定了包括稅收在內的優惠政策。 公租房保障物件新增三大群體 外來務工人員 首次列入區公租房保障群體的外來務工人員,可以單獨申請公租房,若全家都在本區居住,則以家庭為申請單位。每個申請家庭原則上以有正式工作的外來務工人員作為申請人,其他家庭人員作為共同申請人。

《公租房買賣政策》指出,申請公租房的外來務工人員,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根據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落戶相關規定達到一定分數線;申請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市內無私有房產且用工單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在申請日之前3年內沒有在市購買、出售房產或以其他方式轉移房產。 首次申請公租房的租賃期限為3年。

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租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要滿足以下條件:具有區城鎮戶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一年度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市均無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雖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在市沒有按房改政策購買過公有住房、解困房、微利房等保障性政策住房;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日之前3年內沒有在市購買、出售房產或以其他方式轉移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