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重磅消息:房地產税新動向,這些你都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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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九大結束之後,有關房產税改革的聲音越來越大。有關房產税的改革,有哪些新的動態呢?在專家眼裏,中國有沒有可能在今年在各地開始實施房產税呢?

目前房產税的徵收模式是這樣的:先扣住房產原值(上次交易時的價格)的10%-30%,再根據税率交税。這種模式多一個環節,那就是核查上次交易的價格。這種模式在純市場化的環境中比較好實施,而我們的房地產由於存在大量非普通商品房,比如老公房、經適房等等。這些房子有些已經轉為商品房,但房屋原值很難核算,徵收起來不方便。

新的模式下,統一估算房屋目前的價格,乘以税率,就能得出該交多少錢,非常好操作。相關資料顯示,經過十幾年的模式,房屋評估機制已經初步形成。再結合不動產統一等級的全國聯網,每個人名下多少房子,哪些房子需要交税,一目瞭然。未來房地產税每年能收多少,將十分清晰。

在税收法定原則下,任何新税種必須先立法後徵收。因此,“立法先行”已是社會普遍共識。

各地房地產情況差異大,因此地方政府對當地房地產情況更熟悉,給地方充分授權,讓它在授權範圍內選擇具體開徵時間、適用税率、徵收對象,從而有利於房地產税平穩落地。

對於徵收模式,有很多聲音,也有很多猜測。其中主張是按家庭擁有的房屋套數,第一套房不徵税的認很多;還有一種思路是按人均面積,不管是多少套房,扣除一定的人均面積後再徵税。

據相關媒體報道,房地產税起徵點可能會通過劃定“豁免徵收面積”來確定,即不超過規定面積的家庭用住宅免徵收房地產税。另有説法稱人均免徵標準可能為60平方米,不過暫無定論。

雖然房地產税法才列入立法計劃,距離正式通過和實施還有一段時間,但房地產税法實施後對房地產市場產生何種影響,已廣受關注。而觀望其他國家,像德國、韓國、美國、新加坡、英國等國家,也是通過炒房來促進市場穩定。

現在的地方債風險已經很嚴重了,有數據顯示,2019年將是地方債的償債最高峯。其實現在之所以有些地方還在大力賣房,也與這一點不無關係。但是,地方政府要還債,必須取得其他的收入來源,畢竟土地也是有限的,靠賣地來維持運作、靠操控土地價格賺錢,這種靠天吃飯的思路是行不通的。

那麼這時候,既然新增土地增量貢獻收入行不通了,就可以向既有存量房產下手了,那些有多套房的有錢人,就可以成為徵税目標了。

所以説,不管是近期的租售同權還是這次的房產税政策,都是國家房地產調控的方式,對於剛需來説,影響並不大。因為房價並不會因為房產税下降,房產税影響最大的是投資客的需求量,並不會直接引發房價的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