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美凱龍銀川店被指開“空頭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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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費分三六九等收取 人氣不旺多數商戶喊虧

多數商戶喊虧損

當初,我們都是衝著紅星美凱龍的品牌來的,但管理方一年前招商的承諾基本上都沒有兌現,賣場人氣不旺,百餘家商戶大多數都在虧損經營。5月24日,銀川紅星美凱龍全球家居生活廣場的部分商戶撥打本報熱線(0951-6035709)反映。

當日,記者在紅星美凱龍銀川店門口看到,一些商戶僱用的工人正在搬運家居、建材,準備撤離該賣場。

商戶包金玉告訴記者,2008年9月,紅星美凱龍董事長兼執行長車建新,在銀川舉辦的招商會上說,要在寧夏打造一座規模最大、中高階家居品牌最集中、服務設施最齊全、購物環境最舒適的時尚家居生活廣場。

車建新在會上承諾,紅星美凱龍銀川店將按照全國統一的管理模式經營,每年投入幾百萬元進行廣告宣傳,投放10多輛通勤車,免費接送顧客。

對於包金玉的說法,記者在多家商戶得到證實。商戶們與管理方簽訂了租賃協議後,才發現當時招商的承諾內容並未寫到協議裡。

“從去年5月18日開業至今,招商承諾基本上都沒有兌現。在進店優惠條件上,管理方也按三六九等區別對待。”商戶賀光榮告訴記者,賣場開業後,商戶們相互詢問得知,管理方對有的商戶免收一年租賃費,有的免收半年,有的全額收取,租賃費每方平方米30元至50元不等,並非管理方聲稱的“租賃費都是一個價”。

商戶們說,紅星美凱龍銀川店賣場內共有105家商戶,開業1年來,大多數商家都處於虧損狀態。代理大洋門業的唐金孝說,他在賣場租賃了160多平方米的店面,每月房租、電費、員工工資等固定支出至少1.5萬元,可銷售額卻並不可觀。

採訪中,不少商戶告訴記者,即使不算員工工資和其他費用,僅裝修和樣品的費用,每戶按30萬元計算,105家商戶1年最少就得3000萬元。

記者多次採訪管理方遭拒

事情是不是像商戶所說?當日,記者試圖找到管理方負責人陳經理,但賣場工作人員稱不知道陳經理去向。隨後,記者撥打陳經理電話,對方以開會為由拒絕接受採訪。

5月26日,記者再次到紅星美凱龍銀川店採訪。伊佰利衣櫃的商戶唐經理說,賣場除了陳經理負責外,還有一名姓許的總經理助理。記者來到店長室敲門,仍然沒有找到陳經理。在綜合辦公室,記者以商戶身份詢問續簽合同的事,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具體事宜由樓層經理負責。

記者亮明身份後,招商辦公室的一男子明確表示不接受採訪,並說總經理助理不在。此後,商戶唐經理告訴記者,此男子就是總經理助理許某。記者再次找到該許姓男子,他再次拒絕承認自己是總經理助理,並明確表示不接受記者採訪。

5月31日,記者第三次來到紅星美凱龍銀川店,負責人陳經理一聽說“記者”二字,還沒等記者說明來意,便以開會“有重要事要談”為由,把記者“請”出了門外。

天盛律師事務所崔建軍律師認為,合同法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因此,只要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訂立書面合同,口頭承諾只要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也同樣是有效的。但是這種承諾完全基於當事人雙方的信賴關係,一旦一方否認承諾內容,則另一方很難舉證,所以最好還是留下書面的證據,即“口說無憑,立字為證”。

需要提醒的是,在打官司時一方必須提供證據證明,口頭合同的存在及真實性,否則就要承擔敗訴的後果。結合本事件,如果有3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人能證明,管理方確實在招商會上口頭承諾過,那麼該承諾對商戶就具有法律約束力。(文章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