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約瑟:玩轉空間的魔術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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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約瑟老師在用光上是有自己一套自己非常獨到的見解的,他說“這也許和我以前從事拍照有很大一部分關係,過去長期的對照片光彩以及各種光線的採光都有極為嚴格的要求,在從失敗中汲取經驗,以至於以後進入室內設計行業對燈光概念的要求變得更敏銳。我並沒有真正去學燈光設計只是用自己的經驗去做設計,但是燈光設計會影響室內,所以我認為並不一定都去學拍照技術,但可以去上一些培訓課比如對燈光設計,燈光的效果等等,說實話懂燈光理論並不就等於是懂燈光的設計,關於燈光設計每個設計師有每個不同設計的概念,一個好的燈光設計師還是需要懂得一定的燈光基礎知識或者燈光技術,而我的技術就是很多年的經驗造就的。”

洪約瑟:玩轉空間的魔術師

洪約瑟設計事務所 總經理 洪約瑟

正反面看“香港式購物天堂”

洪約瑟設計事務所總辦事處在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我們一致認同提到“香港”想到的就是“購物天堂”。對於消費者來說這是一個天堂,而對於商業空間的業主來說就未必是如此了,購物天堂意味著需要尋求差異化,需要吸引消費者眼球,需要發現小空間的無限可能,需要節約成本等等問題,而洪老師也對這些問題提出了自己獨到的見解,他首先表示“在幾年前香港的設計水平也許是在內地之前,但是經過這些年的發展內地一線城市像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地商場商業展示程度都已經和香港差不多了。”

要如何才能夠在眾多的商家展示中吸引到消費者的注意呢?“首先包裝很重要,店鋪室內設計必定還是要做好,就算品牌不是很好很出名,但是店鋪裡面的設計如果很好很吸引人就會在客戶心理給店鋪很自然的提升一個檔次。舉個反例如果把LV之類的高檔商品放到風格是二十年前的傳統店鋪消費者肯定不敢買以為是假的,相反的如果是裝飾很好又漂亮的店鋪就算擺的是假的商品客戶也會認為是真的,所以外表包裝在商業還是比較能吸引廣大消費者的。

燈光與燈光之間明暗的搭配也是很重要的,也就是燈與燈光之間的對比,不能說一個燈光做出來時想照亮一個商品卻又被另外一個更亮的燈光所掩蓋,每個燈光做出來要有它一定的作用,不能說光是為了好看盲目的打到處打光,並不是說越亮越好。香港有些店鋪燈光也有很多搭配不當,好比有的香港品牌的珠寶店,這些店有一些打燈是正確的,展示櫃裡面的商品燈光是正確的,但是在櫃子外面為了讓店鋪更亮會打上很多更亮的燈來裝飾整個店,導致對商品的燈光變色,顯得不是特別亮麗了;又好比很多廣告箱的燈裡面也是有顏色的燈外面卻也打著太陽燈,把裡面的燈光就顯得沒色彩毫無意義了。這就很失敗了。本末倒置的感覺。”

多角度看“商業展示中各層關係”

提及本次採訪主題“室內設計、照明設計、人、商品之間的關係”核心問題時,他說“在商業空間裡室內設計、照明設計都是為了給購物者提供良好的購物體驗。而‘人’永遠都是空間裡的主體,無論什麼樣的空間設計、照明設計都要以人做為最基本的考量因素。基於這樣的原因,他認為設計的人性化是最關鍵的,之後是功能性加上美觀性。影響購物體驗的另一大重要的因素是‘服務者’,商業空間的人分為兩種,一種是消費者,一種是服務者,服務者良好的服務態度服務意識才能讓消費者有愉悅購物感受。”

在深挖燈光與商品之間的關係時,他說“燈光確實會影響一個商品,合適的燈光要在合適的環境下照射商品才能讓該商品產生美的色彩。就像在菜市場一樣,亮麗的燈光看著蔬菜才比較新鮮,又好比黃金在黃光下更亮,鑽石在白亮光下更璀璨,又好比女人的面板在不同亮麗燈光色彩下體現出肌膚的白嫩等。”我接著他的話說“燈光確實是有美化的作用,我們在商場裡買完東西出來,再拿回家一看,就完全是兩回事了。”他笑說“對,這就是燈光的作用。通過物體本身的色彩來對燈光照明擇色進行呈現,使其更加亮麗,不能說隨意進行燈光色彩的搭配。好比一件衣服是紅色卻用白色光或者冷光照射就會很不好看的,北京很多商業店鋪就是裡面燈飾對商品照射很好,讓店外面的顧客能一眼就喜歡上,眼前一亮,進而又吸引力。所以還是對商品的顏色要進行合適的燈光搭配,一個商品在一種搭配不恰當的燈光色彩照耀下很有可能會影響到一個顧客買不買該商品的判斷。”

商業展示空間需要大量的燈光和色彩吸引顧客眼球,在五六年以前的節能燈雖然節能卻發出來的燈光不好看,十年前的射燈雖然漂亮卻很耗電,產生的熱氣也汙染環境。在這個提倡低碳環保的時代洪約瑟認為現在LED環保前衛,壽命長,可以兩三年不用保養,經濟上也很划算,算得上燈的皇帝,它可以滿足商業照明美觀、環保的需求。

放大縮小看“空間設計”

觀察洪約瑟老師的作品你會發現,他非常鍾情於小空間的設計,曾經我向他請教過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會喜歡做小空間的設計?他說“香港目前看來有人口密度高,佔地面積小,生活節奏快的特點,造就了拼搏中的年輕人更傾向於尋求小空間的生存環境,因為它很方便。而北京、上海、廣州這些大城市的生活速度發展節奏也越來越快,和香港已經很接近了,所以我認為小空間在這些地方是可以發展起來了,而且速度不會太慢。”

而這一次我們將問題聚焦在了“小空間”與“大空間”用燈區別上。“我將130平米以上的空間稱為大空間,在大空間裡燈就更多的被裝飾成為了一件藝術品對待,可以是在天花板、地上或者牆上,燈源分為三層次,第一層次為很亮但很區域性的燈,二的層次就是散光用來照明,三層次就是很簡潔的燈。小的空間,因為空間小,更多傾向於在天花板上做燈,而地面以及家裡放的就是一些實用的燈,其他的燈儘量隱藏著不佔用小空間更多的地方。比如在小空間裡臥室放太多燈會佔用空間,儘量簡潔的燈並且實用。簡單的來說,對於大空間的用燈上我認為可以更多的把燈當成是一種裝飾品對空間進行裝點,而在小空間裡光源的作用是照明而不是裝飾,所以將光源隱藏起來,儘量做到不要讓它再去佔據原本就不大的空間。”

發展的看“未來”     

對於未來他說“兩年前我做過概念房叫 “一間宅”,在1.8立方米的空間裡可謂是機關重重,以摺疊伸縮為基本設計理念,可滿足不同人的不同生活需求。如果我是產品設計師我希望能夠設計一款燈,也能夠滿足不同人的不同需求,一燈多用。有些燈光的工程師在考慮讓燈怎麼樣最環保,我希望像飛利浦這樣的大公司能夠研發出一種燈光,變成丈量工具測量地球到其他星球的距離,或燈光來當交通工具之類的使用等。”

洪約瑟老師是一個很時尚的人,在採訪中他提到了“CHIC”這樣一個概念,用很便宜的東西搭配出很好的效果。他說“我購買衣服不是找品牌,我也很節省的,買衣服第一要美觀,我有自己的風格,自己的審美,我自身知道什麼叫漂亮什麼叫不漂亮。我很喜歡挑戰‘CHIC’這個概念,用合適的東西裝扮自己,而非用貴重的東西顯示自己。”我想不僅從洪老師的穿著上能看出來這樣的特點,在他的設計作品中也呈現出了這樣的概念,給客戶的永遠是客戶最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