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陷阱多,老人被騙過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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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以房養老的現象很普遍,而在中國卻是這幾年才有的一項新生事物。然而,在我國卻出現了老人被以房養老騙了超過十萬的事情,可見以房養老存在著一系列漏洞。

隨著“以房養老”觀念的推廣,讓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看到了“商機”。昨日從市老齡辦獲悉,本市一老年人因“以房養老”“欠債”60萬元。如今,老人還深陷“追債”官司中。市老齡辦提醒,老年人若想“以房養老”一定要找正規機構,同時,在簽訂合同之前,要詳細瞭解合同的規定,明白彼此的權利義務關係,審慎決定。

對於買家來說,在簽訂購買合同的時候並不需要支付大額的購房全款,而只需要只付一小部分款項。這比較適合想要買房但是又一下子沒有足夠資金的人。同時,也比較適合想要貸款買房,卻因各種原因貸不了款的買房人(適合選擇vente viager libre,後面再具體介紹)。此外,對於買家來說,這也可以理解成每個月定期儲蓄一筆錢,而且還有希望通過這種方式撿到便宜(前提是賣方老人在簽訂合同後的很短時間就去世了)。

對於賣家老人來說,從簽訂賣房合同直到自己去世,每個月都會有人給自己支付一筆款項用於生活開銷,這樣很好的保證自己可以安享晚年。而且,一般想要把自己的房子以老人房形式賣出去的老人,都是沒有子女的老人,這樣一來,也解決了他們的房子的繼承問題。

在投融資、土地供應、稅費優惠、補貼支援、人才培養和公益慈善等方面採取了一系列力度大、含金量高的利好舉措。對健全工作機制、開展綜合改革試點、強化行業監管、加強督促檢查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開展“以房養老”在國外一些國家已有成熟的做法。這次國務院《意見》借鑑國際經驗,提出開展這方面的試點,是積極慎重穩妥的,目的是探索符合國情、滿足老年人不同需要、供老年人自主選擇的養老保險產品,擴大養老服務供給方式,進而構建多樣化、多層次、以需求為導向的養老服務模式。

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表示,我國未來將以多種途徑應對養老問題,在政府兜底的基礎上,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養老服務,“以房養老”是市場化運作的一種高階化服務,是自願的、自主選擇的行為。竇玉沛指出,《意見》明確提出政府要堅持保障基本,重點為城鄉“三無”老人,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的供養、護理服務,進一步明確了政府的兜底責任,對城鄉困難老年人是利好訊息。同時面對廣大公眾將著力構建多樣化、多層次的養老服務保障模式。

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政府層面的“以房養老”就很難推行。“以房養老”需要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金融和保險機構等多個部門一起制定具體的政策和細則才可能得到推展。

“以房養老”需要透明、公正的法治環境。“以房養老”牽涉到房地產業、金融業、社會保障、保險以及相關政府部門,對這些領域的運作質量要求相當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