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電延保陷阱頻現 當心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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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電延保服務,顧名思義就是延長家電產品保修期的服務。這項服務早在07年就已經在各大家電連鎖賣場推廣,四年過去了,眼下正是消費者享受延保服務的高峰期,可“被踢皮球”、“遭遇額外收費”、“霸王條款”等服務的陷阱頻現,讓不少消費者碰了一鼻子灰。家電延保常見的陷阱有以下四個:

陷阱一:悄然捆綁銷售 暗藏欺騙

筆者調查發現,一些推出延保服務的家電賣場為了完成延保銷售任務,竟然採用捆綁銷售的方式,強迫消費者購買,損害消費者的權益,從而引發了諸多消費糾紛。

一些家電賣場,大到冰箱、平板電視洗衣機,小到手機、小家電,很多產品都是除了本身的價籤外,還有一張延保服務價目表。雖然家電延保服務名義上是商家在產品之外推出的,消費者可以自由選擇,但實際上,一些賣場卻在消費者不知情或無法選擇的情況下,將延保服務與家電產品一起捆綁賣給了顧客。

上海一位韓女士,今年五一在一家賣場挑選冰箱時就遇到了捆綁購買延保服務的事情。她看中了一款2000多元的冰箱,通過與銷售人員的討價還價,銷售人員最終答應便宜150元。可是等到交完錢,拿到購物發票時,韓女士卻發現產品價格比交的錢少了120元。銷售人員解釋說產品售價中包含了一項延保服務,價格是120元,另外開收據。

韓女士當場就表示不買延保服務,要賣場退回多收的錢。但銷售人員卻表示如果不買延保服務,就不能以當時談好的價格購買冰箱,並且不停地向她說好話,說是賣場有攤派的延保銷售任務,讓她理解、幫忙等。韓女士想了想,已經交了錢,就只好作罷,但心裡依然非常彆扭,覺得賣場強賣延保服務有欺騙消費者的嫌疑。

為此筆者諮詢了相關方面的專家,如果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銷售延保服務,不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也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此外,把延保服務作為強制附贈產品,是一種變相的強制消費行為,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如果遇到類似捆綁銷售時,應該及時維權,可以向當地工商部門或者消費者組織進行投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陷阱二:延保期內維修居然還收費

筆者從工商部門瞭解到,商家推薦的“延保”服務,實際上“延保”與“三包”是不一樣的。“延保”服務大多是廠商和銷售商自行制定的,延保的維修費由保險公司出,家電出了故障,必須到商家指定的維修點修理,否則就得由消費者自己買單。

據瞭解,目前大多數賣場在延保體系中只扮演了銷售者的角色,以國美、淘寶、京東商城為例,其延保服務均是與第三方公司合作,將國外的模式引入中國。另一種模式,則是銷售商自營,以蘇寧為例,其“陽光包”服務中,所有的維修均由蘇寧自己的隊伍來承擔。

山東的一位消費者王先生,幾年前他在某家電超市購買了一臺冰箱,還花了200元購買了此商品的“延保”服務。“延保”期內,電冰箱出現故障,他聯絡廠家進行維修,廠家修復後卻收取了修理費,讓王先生鬱悶不已。

王先生研究了一下延保政策,認為在“延保”期內應免費修理,便與銷售商聯絡。銷售商稱,“延保”服務僅為店內的增值服務,與廠家無任何關係,消費者所購商品在“延保”期內出現故障需向銷售商報修,由銷售商聯絡維修才能免費。

原來,此項延保服務與廠家無關,此款冰箱已過“三包”期,廠家修理的話理應收費。延保服務是賣場的增值服務,延保期內出現故障應先聯絡賣場,賣場安排的維修人員維修才是免費,這讓王先生吃了個啞巴虧。

陷阱三:多次修不好不再享受“延保”服務

一些商家居然出一些霸王條款,在“延保”中規定,多次維修不好的產品不再享受延保服務,且不能退還延保費用。

北京的一位消費者蔣先生,幾年前購買的電視,螢幕中間不知為何多出一道槓,因為保修期已過,便聯絡了經銷商維修,剛開始修完,影象還能正常顯示,過了一個月又不正常了,然後又聯絡經銷商第二次維修,沒過多久又出問題,一直修了三次現在又壞了。

蔣先生再次聯絡經銷商,對方稱,三次修不好就不享受延保服務了,如果再次需要維修的話,需要另收費。因為電視仍然沒修好,蔣先生要求退費,可是經銷商表示,協議上有說明,多次維修不好不享受延保也不退費,這讓蔣先生很苦惱。

因此,筆者建議消費者在購買延保前一定要仔細看清各項條例,如果發現“霸王條款”,在籤延保協議時一定要慎重,如果遇到類似蔣先生的事件,花了錢修不好,就只有自己吃虧了。

 陷阱四:“延保”維修現“踢皮球”

有的賣場只管把延保服務推銷出去,待消費者所買的電器真正出問題了,廠家推給經銷商,經銷商又推給廠家,就這樣消費者像個“皮球”被推來推去。

去年八月份,消費者徐女士在一家電賣場購買了一臺價格為199元電熱水壺,銷售人員極為熱情地向其推薦:“另加38元可以保證該電熱水壺只要壞掉時只換不修。”徐女士覺得挺划算,就購買了這項“延保”服務。

今年5月,徐女士發現該壺在正常使用時經常出現開關失靈現象,導致水燒開後無法自動斷電,至6月底就徹底不能使用。徐女士於7月初找到該賣場說明情況,可是賣場人員說此事與賣場無關。然後徐女士又找到該品牌熱水壺的售後維修部,其工作人員不僅推卸責任,而且態度極其惡劣,讓徐女士一時不知道找誰好。

對於此事,筆者也諮詢了相關方面的專家,原來這家賣場的延保服務責任方既不是該家電銷售商,也非相關生產廠家,而是所謂的第三方“延保服務公司”。有的資歷比較淺“延保服務公司”並不固定,基本上每年都在換都在變,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消費者買完“延保”,是很難享受到貼心的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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