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群租房處罰有哪些規定

安居社 人氣:2.44W

北京群租房處罰有哪些規定
  

北京嚴厲打擊群租房,北京群租房處罰有哪些規定,今天就讓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1、《規定》指出,違反出租房屋面積限制條件包括以下情形: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低於5平方米,每個房間居住人數超過2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係的除外);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隔出租,按位等方式變相分隔出租;將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作為臥室出租供人居住。對違反上述限制條件的,由建設部門進行查處,責令出租人改正;情節嚴重的,可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同時,向社會公開該套房屋資訊,限制其買賣,並將違法群租資訊登記在房屋登記簿附記欄。

2、對利用出租房屋,以旅店、招待所等名稱制作招牌字號,招攬住宿或按日出租收取費用等經營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取締,有關責任人將被行政拘留並處罰款。

3、房地產經紀機構及經紀人員不得為違反出租房屋限制條件的房屋租賃當事人提供經紀服務,不得參與或者教唆他人蔘與違反出租房屋限制條件的租賃行為;對違反上述規定,依法查處,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示;違反出租房屋限制條件的“黑中介”將被處以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