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面積和分攤面積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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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面積和分攤面積一樣嗎

有很多人雖然買了房,但是對一些房地產的專用名詞還是傻傻分不清,比如拿到房產證,看到上面的使用權面積跟分攤面積就傻眼了,這些都是什麼意思呢?下面為大家解惑。

兩者是不同的。

使用權面積等於各功能使用空間牆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可能很多人說這就是室內面積吧,只要將各門洞下面的部分扣除。

分攤面積是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的產權歸整棟樓購房人共有,購房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使用等權利並有承擔責任的義務。

分攤面積包括兩部分,如下:

1、各產權戶的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為整幢建築服務的共有房屋管理房屋。

2、套(單元)與公共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注:高層在建設時,為了保證電梯以及消防設施安全,開發單位一般會在低於9層以下公共區域安裝散熱器或地熱,這些公共設施單元樓所有居民都能享受到,因此在計算公攤面積時,使用者需均攤採暖設施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