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文·霍爾:建築設計是真實的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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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爾的設計理念

斯蒂文·霍爾:建築設計是真實的感知

霍爾

美國當代建築師中的代表人物之一,1947年生於華盛頓州的佈雷黙頓,1971年畢業於華盛頓大學建築系,在羅馬學習建築,此後在倫敦AA school學習碩士課程。1976年在紐約設立了自己的事務所。

霍爾的建築被認為是建築現象學理論在當代建築上的最充分反映。建築現象學研究從思想取向來分,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領域,一種採用的是海德格爾的存在主義現象學思想,側重於純學術理論研究領域,其代表人物是著名的諾伯格·舒爾茲(C. Norberg-Schulz)。他的一系列著作,例如《實存、建築、空間》對海德格爾德《居、住、思》(Building Dewlling Thinking)中的思想進行了建築化和影象化的解釋。他自己也稱,《場所精神》是走向建築現象學的第一步。他認為,只有當人經驗了場所和環境的意義時,他才"定居"了。"居"意味著生活發生的空間,這就是場所。而建築的存在目的就是使得原本抽象、無特徵的同一而均質的"場址"(site)變成有真實、具體的人類行為發生的"場所"(place)。

建築現象學研究的另一個領域採用的是梅羅·龐蒂的知覺現象學思想,側重於建築設計理論和實踐;其主要的代表人物就是斯蒂文·霍爾。在諾伯格·舒爾茲的理論基礎上,霍爾強調的是"場所"在建築設計中的決定作用。他認為建築是與特定的地點具有密切的關係,不能脫離環境論建築。同時也承認建築與建築師的個人經驗和傾向的關係。所以,霍爾的建築中包含了場所因素、個人經驗、建築本身存在因素的密切聯絡。他的這種思想在建築設計中的地點因素、地點的歷史環境、規劃條件、歷史因素都考慮在內。他認為,建築與音樂、繪畫、雕塑、電影和文學不同,是與它所存在的特定場所中的經驗交織在一起的。通過與場所的融合、通過彙集該特定場景的各種意義,建築得以超越物質和功能的需要。在霍爾的設計中,場地與建築的功能組織,亦即景觀、日照、交通流線等等是作為建築物理學來考慮的。但這是一種需要形而上學的物理學。建築是依據場地所有的內涵而設計的,建築與場地相融合又達到超越物理的、功能的要求。實質上,這是通過建築與場地的現象學的、經驗的結合而得來的。霍爾將其稱為"形而上學的連環"或者是"詩的連環",也就是他在1991年出版的《尋找錨固點》一書中所提出的"將建築錨固在場所中"。所謂的錨固點,就是作為"內在知覺"(inner perception)的現象(經驗)結合在作為 "外在知覺"(outer perception) 的特定秩序中。

霍爾認為建築設計是一種在真實的現象中進行思維的活動,對場地的親身感受和具體的經驗與知覺是建築設計的源泉,同時也是建築最終所要獲得的。這有兩個層次,一是強調建築師個人對建築的真實知覺,通過建築是個人獨特的精力去領悟借鑑美好真實的事物,二是在此基礎上試圖在建築塑造上創造出一種是人能夠親身體會或引導人們對世界進行感受的契機。面對場所、環境和建築必須依靠人們的純粹的意識、知覺來進行自我關照從而獲得個人真實的經驗和知性。那麼,建築所呈現出的現象是如何為人們的知覺所感受的呢?霍爾對可以為人們的知覺所感受的現象作了分析和總結,他把它們稱之為"現象區"(phenomenal zones),即糾結的經驗、透視空間、色彩與光影、夜空間、時間片斷和知覺、作為現象鏡的水、聲音和細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