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家電“傍名牌”花招多 消費者需擦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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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微波爐、豆漿機、電吹風、電磁爐等小家電融入市民生活中,給市民的家庭生活帶來了更多便利。小家電品牌多了,市民選擇的餘地也多了,不少聽都沒聽過的牌子趁機混淆了消費者的視線,由此產生的質量問題、售後問題也開始層出不窮。

經過巧妙的“化妝”,披上看似合法的外衣,拐彎抹角地與有關的知名品牌搭上關係……為了在市場上搶得一杯羹,一些企業使出渾身解數,為自己生產的產品“攀親”、“鍍金”,欺騙消費者。記者從海鹽縣工商局瞭解到,在上半年的“雙打”行動中,“傍名牌”已經成了不少企業迷亂消費者雙眼的主要手段。

“李鬼”攀親

當地商標奔向境外

當“格力廚衛”與“格力”攀上親戚後,一切看似已經合法。海鹽一家電企業把自己註冊的“Gelichuwei”商標先轉讓給了在香港註冊的“廣東格力廚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再通過商標授權的方式進行生產,在其生產的產品中標註“Gelichuwei”商標,並在其商標下方標註“格力廚衛”,另標註“商標持有:廣東格力廚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海鹽某電器廠的廠名、廠址、聯絡方式等,這家廠家生產的產品成功地和境外公司攀上了親戚。

“商標的構成要素和商號的構成要素都可以是文字,兩者構成要素相似。”縣工商局相關專家告訴記者,老百姓常將商標、商號混為一談,不懂區別。所以一旦有人採用不正當的手段,把他人的著名商標註冊成自己的商號,或者把他人的知名商號註冊成自己的商標,用來生產相同或類似產品,就有可能使消費者產生混淆。

移花接木

真假“櫻花”難辨別

海鹽某電器廠將其註冊的兩個商標進行了組合使用,其中一個是圖案商標(十個花瓣的花朵),另一個是英文商標(SAIKLIRA),當這兩個商標組合在一起時就與“櫻花”(五個花瓣的花朵加SAKURA)的商標十分相似,普通消費者很難分辨。

對這種現象,《商標法》也有明確規定:商標權人有權禁止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如果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其各要素組合後的整體結構相似,或者其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就很容易使消費者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與原告註冊商標的商品有特定的聯絡。

借殼鍍金

套上境外企業的光環

海鹽某電器有限公司將其註冊的商標“現代”作為字號在香港註冊“現代(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再以商標許可使用在當地生產銷售,該企業生產的產品就擁有了“現代(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的光環。

“經營者將自己擁有的註冊商標作為字號在境外申請註冊為企業名稱,並以委託生產等形式在當地市場上生產並銷售,雖然未造成混淆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但足以使消費者對商品誤認。”相關專家介紹,廠家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藉助境外企業的“含金量”,這違反了誠實信用的市場交易準則,不僅誤導廣大消費者,損害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且嚴重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話題2:再爆“變頻定頻”之爭 消費者不買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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