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遷房票不能更名如何買賣 回遷房票的買賣有哪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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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對動遷房票的概念並不陌生,但對其使用操作卻一知半解。究竟什麼是動遷房票?動遷房票不能更名如何買賣?今日我們就來聊聊動遷房票交易的問題。希望的內容對大家有所幫助。

動遷房票不能更名如何買賣 回遷房票的買賣有哪些問題

一、動遷房票不能更名如何買賣

拆遷選擇回遷的,會在選房之前給一個票證,就是所謂房票,用來在回遷時抽籤選房號。所謂動遷房票是老百姓的說法。有一定風險,理論上不能買賣。

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都市計畫、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物件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範之外,還受到地方政府政策法規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遷安置房取得產權,並且沒有規定限制對外出售,或者限制轉讓的期限已滿,這樣的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沒什麼區別,是完全可以上市交易的。

二、回遷房票的買賣有哪些問題

1、一定要約定房產過戶和交房的時間

簽訂回遷房買賣協議時,出賣人並沒有取得房產證,無法辦理過戶手續。因此,一定要約定房產過戶的時間,實踐中雖然不能保證何時取得房產證,但要寫明自取得房產證多少之日起辦理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手續。

簽訂回遷房買賣協議時,要確定具體的交房時間,若在簽訂合同時就是現房,則可以約定繳納首付之日即為交房時間。

2、嚴防“一房多賣”的發生

回遷房買賣無法辦理預告登記,這就為出賣人“一房數賣”留下漏洞可鑽,一旦房價高漲,違約成本過低,出賣人極有可能將房屋出售給他人。在房屋買賣合同都有效的情況下,辦理了交付或者登記手續,才能產生物權變動的法律效果。出賣人將商品房數次出賣所簽訂的合同,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均應當是有效的合同。購房人一定要注意這一點。

3、買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

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買賣存諸多風險,違約責任的規制顯得非常重要。但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需要繳納法院訴訟費用、律師費,還需花費時間等成本。如果買房留有尾款,而賣方認為違約所得小於尾款時,買方的違約機會將會大大降低。當然,具體如何將為款留下,且能順利地完成買賣協議的簽訂,需要房產經紀人或者買方較高的談判技巧。

4、要求賣方的配偶簽名

實踐中,回遷房一般屬於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該房產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方處分應當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則可能產生兩類法律後果:其一,若房價上漲,而配偶藉口不同意出賣房屋,則有可能產生無效的法律後果;其二,若在過戶之前,賣方夫妻離婚,則涉及到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以上兩種情況,只要賣方配偶簽名,並輔之以必要的條款,則基本上能夠預防。

可見,動遷房票的交易實際上就是動遷房的交易,從理論上講,動遷房票不能改名,也不能交易。建議人們想要購買回遷房票前慎重,避免被騙或原業主後悔導致過戶無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