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房屋買賣合同,購房發票,契稅發票缺一不可

安居社 人氣:9.24K

在購房的時候,購房合同的重要性不容小視。面對著現如今越來越多的房地產購房陷阱,專家提醒購房者們:買房的時候,購房發票,契稅發票缺一不可。

契稅發票有什麼用呢?它的用處可大了,可以證明你購房時的原始價格,通過契稅繳納比例可以算出當時購房價格,牽扯到過戶問題時,這個就是最好的證明,可不能丟失了,你的房子不買賣還好,一旦買賣契稅發票都沒得補。有很多人買房時覺得是自己住,也不存在過戶的問題,變不在乎這些發票了。日後想過戶給自己子女時就發愁了。

購房發票有什麼用呢?它是你買房子的依據。辦理房產證時會用到購房發票、到銀行按揭貸款買房會用到購房發票。看到這是不是也認同購房發票的地位呢?現在大多數人買房都是按揭貸款,貸款讓很多不敢買房的人住上新房。沒有購房發票就沒法貸款,不過銀行要的是影印件,建議在拿到購房發票後先影印兩份備用。

眾所周知,合同就是雙方進行商業交易的憑證,無論什麼合同都很重要,合同劃分責任,保障權益。所以說購房合同是所有票據中的重中之重。購房合同中明確標註了房屋的相關資訊,買房後辦理按揭貸款、房產證、土地證時購房合同都會派上用場。如果把合同弄丟了,在日後生活中房子有什麼問題需要找相關部門溝通時就會非常困難。

購房合同,不僅是對開發商的約束,也是對購房者的約束,每個人在享受權力的同時,也承擔著義務。合同中,應對違約結果與承擔責任做出明確的規定,出現問題的時候,雙方都能據此維護自己的權益。

無論是房產更名,還是房產過戶,在處理的過程中,都會產生一定的費用。房產更名是開發商在與購房者重新簽訂合同之後,收取一定的更名費,之後,開發商會通知被更名者來共同辦理不動產證。

相比房產更名收取的固定的費用,房產過戶因為形式多樣,在辦理的過程中除了繳納基本的費用之外,還會產生各種各樣的稅費,少則幾千,多則幾萬,如果原房主或者是被過戶的人手中有多處房產的話,還要繳納更多的稅費。所以,房產過戶需要交納的費用要遠大於房產更名。

如今,開發商遲交房的理由五花八門。根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規定,免責事由只有不可抗力一種,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客服的客觀情況,如戰爭、自然災害、地震等。因此在前期簽訂“免責條款”時,一定要注意購房合同中開發商逾期交房時的免責條款是如何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