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的小區裡面,萬一出現了違規建築,這是十分礙眼的。那麼,小區違章搭建,應該歸誰管呢?接下來,且聽細細說來。
1、居民小區內的違法建設,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
2、並對業主、物業使用人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對裝飾裝修企業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3、逾期未拆除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物業管理條例: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5、給予警告,並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
6、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