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籤合同時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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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籤合同時常見問題

1、日期上需要注意。處理結果的約定不明確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這樣的條款,“應於××日前如何如何”,但是並沒有約定如果沒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後該怎樣處理。這樣,即使最後認定是開發商的過錯,您也很難制裁他,最多是調解了事。

2、避免以偏概全。以偏蓋全這裡所說的以偏蓋全是個泛指的概念。有時會出現這樣那樣令人哭笑不得的問題,例如,開發商承諾臥室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時卻發現臥室窗戶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卻是普通玻璃等等。

3、補充協議事項的注意。拒籤購房者提出的補充協議前面說了,開發商在簽約時會主動出具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補充協議,購房者同樣也可以出具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補充協議,最好將開發商在其廣告宣傳中的條款和樓書裡關於裝修、物業管理中的承諾都籤進補充協議中,不要怕麻煩。

4、金額前面的符號細節填寫。勿留空白提防作弊如同在填寫銀行存取款時需要在金額前加寫$以防有人篡改存取款現金一 樣,合同中留下空白,往往會給開發商作弊留下可乘之機。

5、發票的注意事項。在我國商品房交易的慣例中,一般是由開發商手持所有合同文字,這樣,開發商當然可以隨心所欲地新增對自己有利的條款了。一旦這種合同被拿到法庭上作證,購房者即使不承認,也是口說無憑,難以舉證伸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