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房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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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房產繼承

房地產繼承,同其它遺產繼承一樣,是指依照法定程式把被繼承人遺留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歸繼承人所有的法律行為。房地產繼承,是所有權及使用權繼受取得方式的一種。 房產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那麼需要哪些手續和材料呢?又要特別注意什麼呢?搜房網為你解讀。

我國的《繼承法》中所列遺產的範圍中有房屋。房產繼承就是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以。只有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

一、派出所開證明

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登出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公證處公證

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需要提交材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還需要:被繼承人所立遺囑(必須是已經公證過的遺囑)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申請人必須是繼承人,所需材料:

1、《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身份證明覆印件

3、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4、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

5、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6、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四、稅費

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房產繼承過戶手續辦理流程和一些注意事項,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析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