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北京市經濟適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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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經濟適用房申請流程以及申請標準 - 房天下賣房知識

如何申請北京市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住房是國家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這類住宅具有以下明顯的特徵,如: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等等。與此同時,國家對這類住宅的申請物件也是有不同的申請標準的。以下文中,我們具體描述了這方面相關的一系列注意事項。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准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供應物件:

具有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年滿18週歲;單身家庭申請人需年滿30週歲;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及資產符合政府規定標準。

申請標準:

1. 1人家庭成員,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積在10㎡及以下;家庭總資產淨值在24萬元及以下;

2. 2人家庭成員,年收入在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積在10㎡及以下;家庭總資產淨值在27萬元及以下;

3. 3人家庭成員,年收入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積在10㎡及以下;家庭總資產淨值在36萬元及以下;

4. 4人家庭成員,年收入在529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積在10㎡及以下;家庭總資產淨值在45萬元及以下;

5. 5人及以上家庭成員,年收入在600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積在10㎡及以下;家庭總資產淨值在48萬元及以下。

所需材料:

1. 現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承租證明(核對原件,交影印件);無房戶由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出具證明;

2. 家庭戶口簿(核對原件,交影印件);

3. 家庭收入證明(單位或居委會出具);

4. 居民身份證(核對原件,交影印件);

5. 引進的專業人才須持有關證明(核對原件,交影印件)。

優先配售物件:

劃撥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涉及的被拆遷家庭、重點工程建設涉及的被拆遷家庭、舊城改造和風貌保護涉及的外遷家庭以及家庭成員中含有60週歲以上(含60週歲)老人、嚴重殘疾人員、患有大病人員、優撫物件、複員軍人等住房困難家庭。

戶型面積:

堅持中小戶型、節約省地環保的原則合理開發建設;經濟適用房要按小戶型、滿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則收購。

上市交易:

1. 經濟適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從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動。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對於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可向購買人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回購,回購價格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確定;

2.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的,出售時應當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並由政府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在補繳政府應得收益後取得完全產權。

申請流程

申請:申請家庭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提出申請。

初審: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初審意見。

複審: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進行復審並進行公示,無異議的,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備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對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上報的申請家庭材料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予以備案。

經濟適用住房的供應物件各不相同,此外其相互之間的申請標準也是有所不同的。具體的相關內容與細節文中都有具體的介紹。在申請經濟適用住房之前,申請人應要準備好所需要的各項材料,劃撥經濟適用住房時遵從住房困難家庭享有優先配售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