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糾紛多,你必須瞭解這些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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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來,在進行二手房的交易上面,我國居民面臨著各式各樣的難題。多數購房者都陷入了黑心的中介的陷阱中,那麼作為一名打算購買二手房的人士,我們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代理人簽約、隨後業主不認賬的怎麼辦?事先或事後必須籤委託書。在二手房交易中,有些業主身在國外或者特殊情況,業主簽約來不了現場,代理人是可以代理簽約的。但前提是代理人需要帶著業主的身份證、房產證以及委託責任書。中介公司也會需要跟業主本人確認該合同簽訂是不是其本人真實意思。委託書是必須的,當天臨時有事來不了,事後也必須馬上補一個,保證代理人所籤合同真實有效。

在二手房買賣,很多業主的房並沒有還清貸款,因為房屋過戶前需要先將房屋解押,才能繼續交易。業內常用的一種方式,是買方的首付用來解押,不夠的業主自己補上。但有時買方付了首付,對方卻拿著這筆錢另作他用,導致房屋沒有解押,無法繼續交易,引發訴訟。

要仔細檢視業主的房產證,注意房產證上有幾個人的署名。如果有兩個人,在簽訂後邊的合同時就需要有兩個人的名字;其次,看購房時的相關憑據,比如購房發票、契稅發票等,作為輔助證據以初步確認房屋產權歸屬。此環節最大風險即是產權瑕疵問題,所以在交定金之前,必須去查檔並得到確定答案。你相中的房屋有可能處於抵押狀態,也有可能因為有債務糾紛而處於查封狀態,而一旦房屋產權有問題,交易即宣佈無效。

如果你看中的房子還在按揭中,定金最好不要直接交到業主手中,而應該交由第三方監管。如果買賣雙方都有可以信賴的第三方,則可以籤一個簡單協議,約定贖樓完畢之後給定金賣方,需註明“交給監管第三方則視為賣家收訖,賣家以未收到定金為由拒絕履行合同的,視為違約”。如果沒有可信賴的第三方,定金最好交由銀行監管。具體做法是:買賣雙方到銀行去籤一份監管協議即可,約定在交易中心完成遞件手續後,劃撥到賣家賬戶上。

一般來說,在交定金的時候會籤一份預約買賣合同,示範文字可以在深圳市國土房管局網站上下載。合同至少需要約定物業地址、成交金額、交樓時間、違約金和違約責任等,具體條款見示範文字。

按慣例,二手房交易合同簽訂後,買家會先付一部分資金給賣家,待過戶完成後再支付剩餘款項。如果賣家“一房多賣”,買家最終拿不到不動產證,先期支付的款項豈不是打了水漂?現實中,這樣的情況並不少見。

“不動產轉移登記網上申請及資金監管服務平臺”上線後,買家有了更安全的選擇。平臺連結了海量的不動產資料,接收到二手房交易申請後,能自動對房源是否可以交易進行核驗。如果交易房產存在已被抵押或查封等情況,平臺會發出提示,有效保障了購房者的權益,確保了交易安全,避免了交易糾紛。

同時,買方需按揭的二手房交易,可到各商業銀行辦理“申請房屋過戶和審批貸款手續”同步進窗業務,自行決定是否申請資金監管服務,平臺將根據“資金監管不收費、監管資金不計息”的原則,向二手房買賣雙方免費開放。

交易雙方簽訂合同後,買家可將購房款存入一個專用的資金監管賬戶。等房產過戶完成後,監管賬戶才會接到指令,將購房款劃轉給賣家。若交易中出現了問題,如中介或賣家“跑路”,監管賬戶中的資金將退還到買家賬戶。資金監管平臺有效規避了已支付房款無法辦理過戶、購房者交錢後中介攜款跑路等問題的發生。

“不過戶不給錢,就像支付寶‘貨不到不付款’一樣,有效地保障了交易資金安全。”長沙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文德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