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可拒交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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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可拒交物業費

房子交樓以後,就算是不搬進去住,每個月屋主都要給小區物業交一定額度的物業費。然而,有沒有一些情況是可以拒繳物業費的?具體是哪些內容呢?跟你一起了解下。

以下8種情況,可以拒交物業費。

1、關於物業費的收取時間。

生活中,很多業主都反映,我都從來沒有住過該房子,要不要交物業費。此次條例規定了,物業費的收取應當從業主收到收樓通知書之日起計算,而不是以購房合同中截明的交房日期計算。所以如果您沒有收到收樓通知,可以拒交物業費。

2、物業費的收取應當以明確的合同約定為標準。既然物業公司提供的是有償服務,就應當與業主簽訂書面的服務合同,約定好收費標準,服務內容,如果物業公司從來沒有與業主簽訂合同,則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

3、通常情況下,物業公司只應收取物業服務的費用,而對於一些供暖、供熱、空調等能源費用,應當是相關部門進行收取,物業公司不應重複收取。

4、這也是業主們非常關心的問題,即關於物業服務不到位是否應交物業費?

現在條例規定:“如果物業服務質量過差,業主可暫時拒交,但要有相關證據,並要通過實質解決的辦法來解決。”個人認為,這條規定有些抽象和模糊,首先什麼樣的服務質量算好,什麼樣的算差,需要有明確的評判依據。另外,實質解決的辦法,恐怕指的就是通過法院起訴解決了。所以,如果您覺得物業服務不好,一定要注意收集相關證據,並且在溝通無果的情況下,通過法律程式解決。

5、物業公司提供的合同如沒有約定,或者沒有經過業主同意的服務,業主有權拒交。也就是說,物業公司提供什麼服務,業主要有知情權,並且有是否接受的權利。

6、物業公司如果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對於漲價的部分,業主可拒交。

7、如果因房屋本身就存在質量問題,業主還未收房或者開發商未交房,則該物業費業主有權拒交,物業公司應當向開發商收取。

8、物業公司的收費標準應當符合市場行情及相關物價部門的審批,如果沒有物價部門的審批檔案,業主可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