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手房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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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步:買賣前的產權稽核

產權審查主要是買方應當注意的問題,大部分業主的房產證是在銀行抵押,只有房產證的影印件。這種情況下,應當稽核賣方的產權是否真實。目前,深圳規劃與國土資源委員會的網站上有一個存量房計稅系統,實際上也可以作為審查產權的依據。因為,之有身份證號碼和房產證號碼都屬對了,才顯示評估價的價格,側面就反映了這個產權式真實的。

第2步:交定金與籤合同

剛才說到買方應當稽核產權的問題,我們是建議在稽核產權後再籤合同、交定金。

作為賣方來說,在查檔產權清晰後,應當要求中介將定金轉給自己。某些中介一直將定金放在中介不給業主,也是不對的。並且,一般來說,交房保證金預留5000足夠了,其他都應當轉給業主。此外,稅費要約定清楚。

第3步:贖樓

贖樓是指賣方還清銀行貸款,拿回房產證,登出抵押登記。如果是紅本在手,就不需要贖樓。贖樓一般是委託擔保公司,由擔保公司提供擔保,向銀行申請贖樓貸款。委託擔保公司的情況下,擔保公司會要求業主出具全權委託公證書。由於部分不良中介會拿全權委託公證書損害業主權益,因此,在業主有能力自行還清貸款的情況下,不建議委託擔保公司贖樓。

關於贖樓的期限,作為業主來說,儘量不要限定贖出房產證的期限,因為可能因為擔保公司、銀行等原因導致贖樓時間相對較長,如果限定了較短的贖出房產證的期限,可能最終違約。

作為買方來說,我們建議最好不要幫業主贖樓,無論是用首期款還是用一筆款擔保贖樓。這兩種當時都是用買方的資金幫業主還清貸款贖樓,而一旦業主毀約不賣或將房產轉賣他人,買方有可能錢房兩空。

第4步:付首期及資金監管

作為買方來說,建議首期款不要直接付給業主,而是要放在銀行進行監管,這樣就有保障。如果首期款直接付給業主,業主毀約不賣並且不退款,就會很麻煩,打官司也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拿回錢。

另外要注意資金監管是要在銀行做,而不是中介公司。以前中介公司經常監管鉅額購房款項,最後老闆攜款潛逃。現在情況要好些,中介公司最多有權監管不超過房價5%的定金。

作為業主,買方是否將首期款足額打進銀行監管賬戶,需要稽核。

第5步:簽訂買賣合同

這裡的買賣合同一般是指國土局系統列印的正式過戶用的合同,關於這個合同最主要的一個問題就是陰陽合同的問題。

以前陰陽合同,是按照原價過戶,去年出臺了評估系統,最低要按照評估價過戶。但評估價一般只有市場價的60%左右,因此,按評估價過戶實際上也是採取陰陽合同方式過戶,只不過政府認可罷了。但少數買方會無理取鬧,以新簽署的合同價格較低為由,要求按過戶價支付房款。

因此,為了防止糾紛,我們還是建議,雙方再簽署一份價格確認書,確認應當按照真實價格執行和支付,過戶用的合同中的價格不作為真實交易價格執行。

第6步:選銀行和辦按揭

一般來說,中介會推薦按揭銀行,因為中介公司的合作銀行一般條件還是比較優惠的。但我們建議買方結合利率優惠條件、銀行離家的遠近程度綜合考慮,我之前遇到過中介相熟的一個銀行客戶經理,其所在的支行在比較偏遠的地方,到中心區來搶按揭的單,這樣的話,到時候買方要贖樓或辦理有關業務,需要到該比較偏遠的支行去辦理。因此,中介推薦的按揭銀行並不一定就是最好的。

第7步:過戶及交稅

過戶有一個問題需要注意,就是收文回執不要讓買方自己拿走了。因為萬一買方拿了收文回執不去辦抵押登記,那麼銀行就不會防按揭款給業主。當然,這種情況比較少,銀行和中介公司按揭員一般都會注意這個問題。

稅費的問題其實在最開始賣房就要了解清楚。現在房子沒滿5年,就會有5.6%的營業稅及城建教育附加。如果業主出售的房子不是唯一住房,就會存在1%的個稅。另外,在簽署房產買賣合同的時候,買方尤其需要注意稅費的承擔和劃分問題。最後,剛才我們所提到的價格確認書,最好備註“如果誰提出按照實際成交價過戶,就由誰承擔因此增加的稅費”。

第8步:後續事項

後續主要是交房,一般來說,前面的事項順利交易完成後,交房不會有什麼爭議。因為房子的有關情況和問題,在看房的時候就已經發現和了解了。交房主要是物業、水電、煤氣、網路、有限電視等過戶。

此外,建議雙方尤其是業主,記得要買賣雙方簽署交房確認書,證明該房已經交房交接完畢,自己的義務履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