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裝房扎堆上市 市場急需正確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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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如一夜春風來,千樓萬戶“精裝”開。精裝房最近一兩年在成都的興起,已經是不爭的事實。精裝房因為其環保節能、減少建築“二次汙染”等大背景,而為有關政府部門大力提倡,同時,它也迎合了現代都市人快節奏生活之下對精裝房的實際市場需求。正是在這樣的前提之下,精裝房批量上市成為大勢所趨。在有的一線城市,精裝房市場已經佔據了市場份額1/3以上。

然而,我們也看到,正是由於缺乏相關的明晰行業標準,精裝房市場也呈現出魚龍混雜、良莠不齊的市場亂象。在沒有標準的背景下,開發商的品牌實力和自律精神成為精裝房質量的“試金石”。

一些消費者認為精裝房拎包就可入住,與毛坯房相比,可免去裝修之苦,其實不然。有律師指出,時下精裝房在合同文字、用材選料上存在幾大陷阱。

陷阱一:合同文字“打埋伏”。

按照相關規定,開發商是全裝修房住宅裝修質量的第一責任人,承擔住宅裝修工程質量責任,負責相應的售後服務。消費者首先要搞清楚精裝房合同上約定的是“精裝修”還是“全裝修”。有些消費者在並不清楚的情況下,除了與房產公司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還可能會與指定的裝修公司簽訂裝修施工合同。但如果合同沒有明確約定,房屋一旦出現問題,維權會比較麻煩。所以,消費者在簽訂購房合同前,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明確欲購房屋的型別。

陷阱二:用啥材料沒標準。

消費者肖先生在選購房子時,被精裝房的樣板間所吸引。 “裡面的用品大多是著名品牌,開發商也說裝飾材料一定是樣板間的品牌。 ”但在籤合同的時候,合同內容讓他傻了眼。合同中只寫明瞭外牆、內牆等簡單專案,關於裝飾材料的品牌和施工工藝等諸多細節都未寫進合同。肖先生對合同起初並未在意,驗房時才發現衛生間的馬桶、瓷磚等,型號、規格都變了,根本不是樣板間的豪華型。他找到開發商理論,卻被工作人員“這些用品合同裡沒有約定”的答覆噎得說不出話。

有律師建議,精裝房經常出現的問題就是相關展示產品在實際交付後“大變臉”,所以購房前一定要在簽訂合同中註明所有裝修專案名稱,比如空調、熱水器、淋浴裝置、坐便器、洗手盆、塗料、板材等一切細節設施的品牌、價格標準、規格、型號等。只有在合同中標註清楚,才能避免隱患。另外,消費者在驗房時一定要仔細對照住宅內的實際裝置與合同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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