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丟失怎麼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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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丟失怎麼補辦

正所謂各安其居而樂其業,擁有一個安定的住所,人們才可以進行未來的生活。正因為此,中國房價被人炒得翻了幾番。在這些購房者中,經常會聽到購房合同丟失如何處理這個問題,接下來走訪相關專家,瞭解一旦遇到這樣的狀況,要怎麼處理?

購房合同是購房者與開發商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房屋買賣法律關係的重要依據,它對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時也是購房者收房驗房的憑證,如果一旦購房合同丟失,今後購房者若與開發商發生糾紛(如房屋質量問題等),將不利於購房者向開發商主張權利。所以購房者不要輕易隨身攜帶合同和房款收據憑證原件。

購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購房合同,如果丟失了,要及時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在不同的時期所採取的補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分為以下三種:

一、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

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餘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二百元左右。

二、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但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

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採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宣告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後,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登出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宣告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購房合同丟失怎麼補辦 第2張

三、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後

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並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登出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籤的借款合同裡的合同號已經發生變化了,儘管購房合同裡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籤變更協議。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和第二種情況基本相同。

專家提醒,在整個購房過程中,合同經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丟失也並不都是發生在購房者身上,有些時候開發商、律師、銀行由於過失也會出現丟失合同的情況。所以在交接合同時一定要求對方出具書面的憑證,以證明自己已經將合同交給對方。否則一旦發現丟失,大家互相推卸責任,最終吃虧的還是購房者。

倘若不幸與無信譽可言的開發商遭遇,可以設法就所購房屋的細節問題與開發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註明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補充協議中可以隱諱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條款和已交購房款等事宜,這樣就可以起到與原合同應有的作用。

當然了,為了防患於未然,還是建議購房者不要無故地隨身攜帶合同和交款憑證原件。若須辦理相關房產手續,可以先將所有資料影印一份?使用影印件有時一樣能獨當一面,這樣丟了原件還有影印件做底牌,能夠在以後通過法律或其他途徑解決爭端時提供憑證,防患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