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某些原因,房屋會遇到拍賣的情況,如果房產證和土地證分別抵押了,是否可以拍賣,如果拍賣?如何辦理抵押登記?今日我們就來聊聊房屋抵押拍賣的問題。
一、房產證土地證分別抵押如何拍賣
房產證土地證分別抵押是無法拍賣的,當房子和土地是一體的,只要抵押房子,土地是預設一塊的,不能分割時,法院才可以拍賣。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土地使用證就是代表開發商對該土地的使用權。
二、如何辦理抵押登記
1、集體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證明。
2、對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進行地價評估。
3、確認土地估價結果。
4、抵押雙方簽訂抵押合同。
5、申請抵押登記。
6、稽核、登記。
7、核發抵押證明書。
集體土地抵押抵押合同發生變更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重新簽訂合同,並在簽訂後十五日內,持有關檔案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可見,房屋抵押拍賣是必須房產證、土地使用證都抵押在一處,當然在拍賣之前需要做抵押登記,流程也並不複雜,只需根據相關部門提示提出申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