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費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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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渡費是什麼意思

房子拆遷時會有過渡費,過渡費是什麼意思?按照什麼標準發放?今日就由為你一一解答。

臨時安置補助費是指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過渡期可能發生費用的補助,通常又稱為過渡費,補助物件是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由拆遷人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一般18個月每平米10元,每6個月一發,超出18個月增加150%,超出21個月增加200%。也就是說前三次你應得的過渡期補助費為10*6原房屋面積,第四次為15*3原房屋面積,第五次往後的為20*6原房屋面積。

關於臨時安置補助費(過渡費)在國務院頒發的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裡沒有具體的規定,而只是作了原則性的規定。但地方根據該條例製作的地方性法規裡對此有所規定。比如浙江省規定:

1、搬家費應當在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後一次性發給。使用臨時週轉房的,遷往正式安置的房屋時,應當再次發給。

2、被拆遷人或承租人自行解決週轉用房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按與被拆遷房屋相同面積、地段的住房租金平均價格確定,計算期限從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離被拆遷房屋之日起至得到安置後4個月止。拆遷人超過協議規定的過渡期限未提供安置用房的,應當自逾期之日起按原標準的2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拆遷人提供週轉用房,超期未作安置的,除繼續提供週轉用房外,還應支付規定標準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3、被拆遷人或者承租人有權選擇具體過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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