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是財產,必要時需要做公證,究竟什麼是房產公證?房產是可以共有的,房產共有公證如何辦理?需要具備哪些材料?有哪些注意事項?今日我們就來聊聊房產公證問題。
一、房產共有公證如何辦理
首先辦理房產公證手續有以下要求: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2、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宣告、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3、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公證,但遺囑、生存、收養關係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
具體房產公證辦理手續:
1、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2、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3、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
2)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鑑是否齊全。
3)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4)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二、什麼是房產公證
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房產公證雖然不是房產交易的必須環節,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風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或是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房產公證內容十分廣泛,主要包括:房產買賣合同公證、房產租賃合同、房產抵押合同公證、商品房預售合同公證、房產繼承公證、房產贈與公證、房產侵害協議公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確認房屋產權公證、涉及房屋的保全證據、以及涉外及涉港澳臺的房產事務公證等。
可見,房產公證是一個寬泛的概念,一般包括房產買賣合同公證、房產租賃合同、房產抵押合同公證等內容,當然,房產可以共有,共有的公證流程非常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