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食節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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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食節亦稱“冷節”、“禁菸節”、 “百五節”,在夏曆冬至後一百零五日,清明節前一二日。在這個時候有著禁煙火,只吃冷食的說法。而隨著時代的發展,寒食節增加了祭掃、踏青、鞦韆、蹴鞠、牽勾、鬥卵等風俗,寒食節前後綿延兩千餘年,曾被稱為民間第一大祭日。

寒食節的來源,主要是遠古時期人類的火崇拜。火是中國傳統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古人的生活離不開火,但是,火又往往給人類造成極大的災害,於是古人便認為火有神靈,要祀火。各家所祀之火,每年又要止熄一次。然後再重新燃起新火,稱為改火。改火時,要舉行隆重的祭祖活動,將穀神稷的象徵物焚燒,稱為人犧。相沿成俗,便形成了後來的禁火節。

唐代編入《開元禮》“卷第八十七·王公以下拜掃(寒食拜掃附)”中,成為官方認同並倡導的吉禮之一。後演變為皇家祭陵;官府祭孔廟、祭先賢;百姓上墳等。時一家或一族人同到先祖墳地,致祭、添土、掛紙錢,然後將子推燕、蛇盤兔撒於墳頂滾下,用柳枝或疙針穿起,置於房中高處,意沾先祖德澤。 漢朝的時期,當時為了紀念陰罰令所以在這一天推出了寒食節這個活動,每年的這個時候,不能吃熱的食物。最開的時候這個節日一般都是實行三天的時間,之後改為全國性的節日之後,就變成了一天的時間。

此外,在寒食節的時候會進行踏春,這個活動盛興於唐宋。宋·李之彥《東谷所見》載:“拜掃了事,而後與兄弟、妻子、親戚、契交放情地遊覽,盡歡而歸”。明代《帝王景物略》記京效踏青場景為:“歲(寒食)清明日,都人踏青,輿者,騎者,步者,遊人以萬計。”可謂盛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