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安居社 人氣:8.45K

開封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開封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一)、具有市區兩年以上城市戶口。

開封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二)、家庭收入符合政府劃定的中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

開封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

開封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四)、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扶養關係,且共同生活。

開封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認定,按照市民政局《開封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淮民〔2009〕160號)規定辦理。

共有產權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由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市經濟適用住房供應量和低收入線標準、居住水平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定期向社會公佈。

申購共有產權房,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二)、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四)、反映家庭財產狀況的有關材料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共有產權房購買資格,採取稽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具體辦理程式如下:

(一)、申請。由申購家庭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申購共有產權房申請表,按照要求提供申報材料。

(二)、街道辦事處審查。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財產狀況等進行核查,對是否符合規定條件等提出初審意見,並在轄區內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10日;公示後由街道辦事處將申請材料、初審意見和公示情況一併報送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