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樹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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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樹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一)保障物件:具有城鎮居民戶口,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8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2010年我市住房保障收入控制線為13200元。

玉樹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二)申請與稽核流程:市住房保障辦作為保障性住房行政管理部門,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理念,處處為群眾著想,從過去市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單一地點受理,擴大到由申請物件直接到戶口所在社群居委會辦理申請、申報手續,大大方便了申報群眾。同時,延長申報受理時間,從過去每年受理時間一個月擴大到常態日常受理。今年,各社群居委會已全面啟動經濟適用住房申報受理工作。同時,我市在全省首創“三審三公示”稽核制度即社群申報受理、初審與公示,鎮(區)複審與公示,市保障辦會同相關部門會審,在市住房保障網、各社群公告欄、城區人群密集場所進行結果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玉樹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三)安置方式:市住房保障辦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將過去單一的實物安置方式調整為實物安置和貨幣補貼兩種安置方式,讓廣大保障物件自由選擇。 1、實物安置:(1)安置地址和戶型面積:選擇經濟適用住房實物安置的物件,自2008年起,一律安置在南洲花園,房屋戶型建築面積一律控制在75平方米。(2)安置程式:對選擇經濟適用住房實物安置的物件採用公開搖號的方式,由選房物件自行搖號,產生選房順序號。市住房保障辦邀請市監察局、市公證處對選房搖號進行現場全程監督與公證。安置物件根據選房順序號在規定的時間到市城市建設開發總公司自行選擇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