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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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壁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鶴壁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是什麼?已參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參加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一)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端州區或鼎湖區城市戶口,並在當地居住;申請人夫妻雙方均在鶴壁市城區範圍內連續工作和居住5年以上,並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2年的外來務工人員的家庭。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劃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

(三)無住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人民政府公佈的住房困難標準。

鶴壁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對本條第(二)、(三)項規定條件實行動態化管理,市(區)建設(住房保障)、民政部門每年度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住房價格水平進行調整,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公佈執行。

鶴壁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當以家庭為單位,並實行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全名制。申請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人與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收養關係。

以公房租金標準租住公房或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條件的,可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但在簽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合同的同時,必須與原租住公房或原廉租住房管理單位簽訂退房協議。不簽訂退房協議的,建設(住房保障)部門有權取消其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