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轉按揭”貸款要注意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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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轉按揭”貸款要注意六點

“轉按揭”就是個人住房轉按貸款,個人住房轉按貸款是指已在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向原貸款銀行要求延長貸款期限或將抵押給銀行的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轉按揭是指房產賣方將其已抵押給銀行或以按揭方式購買且尚未還清的房產轉讓給買方時,由於銀行向買方發放貸款,用於償還原按揭/抵押貸款,贖出房產證,以便辦理過戶,並由買方來償還現按揭/抵押貸款的業務。也就是說,仍處在按揭中的房屋進行再次買賣,該房屋的買方仍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房款。

目前二手房市場存在同行轉按揭和跨行轉按揭兩種情況。由於買方的資信、貸款意願、月供能力、購房資金安排不盡相同,在轉按揭的同時,買方可以根據自身需求申請不同的貸款期限、貸款金額和還款方式。在實際操作中,轉按揭都採用為賣方提前還貸的方式,因此買方的貸款可以和賣方的未還清貸款不一致。

以北京為例,辦理二手房轉按揭;貸款有以下注意事項:

1、貸款年限:普通住宅不超過30年;公寓別墅不超過10年。

注:房齡+貸款年限;35年(注:房齡不超過25年)

2、年齡:貸款人年齡+貸款年限65年(男女不限)。

3、貸款額度:普通住宅(城八區)、通州縣城內、大興、昌平不超過70%;公寓、別墅不超過60%(如房齡超過5年貸款額度則不超過50%)。

4、貸款利率:普通住宅按同期個人購房貸款利率執行。

5、還款方式為月還款(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任選一種)。

6、簽署所有檔案必須使用黑色的簽字筆或鋼筆。

轉按揭是指已在銀行辦理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借款人,在貸款清償之前需要將房產轉讓給他人,而向銀行申請將房產過戶給受讓人,並由房產受讓人繼續償還貸款或重新申請按揭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