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傢俱籤合同要注意 “定金”“訂金”要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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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傢俱籤合同要注意,消協提醒消費者,選購傢俱一定要多個心眼,不要被商家的概念忽悠了,尤其不要輕易付訂金,如果確需付訂金的話,也要在訂金單上寫明所購傢俱的材質及其他相關事宜,以便出現問題時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今年1月,山西的王先生在一家傢俱店看中了一款價格為3080元的,當時導購員稱這床是實木做的,王先生覺得價格比較實惠就下了單,並預付了1000元訂金。因為新房還在裝修,王先生一直沒有去取床。前不久,王先生的新房裝修好了,他就去傢俱店要了一塊自己所訂床的樣品板與其他傢俱比對顏色,結果發現竟是木屑板。王先生找到商家,導購員稱這床確實是實木顆粒做的,否認當初說過是實木做的。王先生要求退貨,但遭到拒絕。無奈之下,他向消協進行了投訴。經調解,商家答應退還訂金700元,但仍堅稱此事是消費者的責任。由於當時訂金票上未註明傢俱的材質,王先生明知被忽悠了也只能無奈接受。

消協提醒消費者,選購傢俱一定要多個心眼,不要被商家的概念忽悠了,尤其不要輕易付訂金,如果確需付訂金的話,也要在訂金單上寫明所購傢俱的材質及其他相關事宜,以便出現問題時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工商:定金不等於訂金

工商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買傢俱時要注意,“定金”與“訂金”是有區別的。“定金”指為保證合同的履行,消費者預先向銷售者(賣方)交納一定數額的錢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據《合同法》相關規定,一方違約時,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如果無約定,銷售者違約時,“定金”雙倍返還;消費者違約時,“定金”不返還,“定金”的總額不得超過合同標的的20%。

對於“訂金”,目前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一般可視為“預付款”。“訂金”的效力則取決於雙方當事人的約定。雙方當事人如果沒有約定,“訂金”的性質主要是預付款,銷售者違約時,應無條件退款;消費者違約時,可以與銷售者協商解決並要求經營者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