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房需要交接哪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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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房需要交接哪些東西

二手房交房,需要交接水費賬單,賣方付清水費;雙方到電力營業廳辦理電錶過戶更名手續,並結清電錶的欠費;雙方到燃氣部門辦理過戶更名手續;以及結清電話和寬頻費用。具體交接事項如下:

1、結清水錶賬單

買房者在交房前要詢問賣房者是否已付清水費,交房當日要求上家攜帶好近期的水費賬單,並可以撥打相關機構查詢該房產已往的水費欠繳情況。

2、結清電錶的欠費

交房時,買房者最好親自查驗電錶是否有移動改裝的痕跡。在實際操作中,現新建商品房的電錶戶名基本為業主本人或是開發商名字。在辦理交房手續時除雙方核對電錶讀數外,還須雙方攜帶本人身份證件、房產證、私章等前往所在地電力營業廳辦理電錶過戶更名手續,並結清該電錶的所有欠費。

3、辦理煤氣過戶

按照煤氣公司的規定,上下家必須在《房屋買賣合同》裡寫明本房價已包含煤氣設施費或該煤氣裝置無償轉讓的證明文字,以及上下家的身份證,上家近期的煤氣費賬單,雙方親自到燃氣部門辦理過戶更名手續。對於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清的,燃氣部門將拒絕辦理。

4、結清電話和寬頻費用

如果買房無需延用賣房的電話號碼,則上家可以去電信公司登出或遷移該號碼,然後下家另外自行申請安裝電話。如果買房需要延用賣房的電話號碼,則買賣雙方一起到電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並以交房當日為準結算話費賬單。至於寬頻費用以交房當日為準,並以上月賬單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