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傢俱遇質量問題 買家獲退1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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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山市的周小姐遇到了一件煩心事,她在新會某古典傢俱店買下一套高價古典傢俱,收貨後發現傢俱有構件脫落等質量問題。要求退貨時,她與商家產生糾紛,後經新會消委會調解,獲退13800元。

2013年12月2日,周小姐以13800元的價格,在江門市新會區羅坑鎮某傢俱店買下一套雞翅木傢俱。傢俱運回家後,她發現其中一張凳子存在質量問題:扶手位置的一塊構件容易脫落,而且表面的塗漆有明顯的裂紋。

次日,周小姐將傢俱帶回傢俱店,要求商家退款,被商家拒絕。隨後周小姐向新會區消委會投訴。周小姐認為,商家理應退回貨款1380 0元及運輸費用90 0元,合共14700元。而商家不僅不接受退還運輸費用的要求,反而要求周小姐向其補償損失1000元,只答應退還餘款12800元。

商家給則認為這套雞翅木傢俱是搶手貨,周小姐從交納定金到付款的時間跨度達一個多月,其間商家沒有將此套傢俱另售給他人,周小姐退貨間接造成了商家的損失。

新會區消委會認為,商家的要求並不合理,建議其繼續進行協商。最後,雙方終於達成共識,商家同意退還全額貨款13800元給周小姐。

就近段時間有關對古典紅木傢俱的消費投訴,新會區消委會作出消費指引: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古典紅木傢俱時不僅要詳細瞭解所購傢俱木性材質、產地來源、型號及價格,必要時以照相簽字為證,以防貨不對板。此外交易時還需要求商家將古典傢俱的名稱、型號數量、品質要求及交貨時間詳細列在交易清單內並加蓋商家印章,以便維權。

來源:鳳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