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商住兩用房政策

安居社 人氣:3.39W

2017北京商住兩用房政策

現如今,一提到北京的房地產市場,除了房價高,我們還能想到什麼呢?商住兩用房也是關注的焦點,它有哪些特點呢?對於2017年,政府出臺哪些相關的新政策呢?

商住兩用房,既可以居住,又可以註冊公司辦公,是適應一線城市發展政策和年輕人生活發展的新型居住形式。目前北京商住兩用房已經大都是民水民電,與普通住宅費用相同。土地使用年限50年,一般到手40多年(50年後如何處置於70年一樣沒有明確政策規定,但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相比周邊70年的普通住宅,小區管理會更嚴格,綠化環境及配套設施會更完善,相應物業費相對也會高一些。

據瞭解,北京關於全市商住房限購共釋出三項重要通知:3月26日《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專案管理的公告》、4月18日《關於嚴格商業辦公類專案規劃建設行政審批的通知》、4月19日《關於進一步加強產業專案管理的通知》,可以說是全國最嚴商住限購。

北京市住建委釋出公告,對於“3.26”釋出《對於進一步加強商業、工作類專案處理的公告》,對商辦類房子出售做出規範,明確已採購的商辦類房子,可租賃,且不限制租賃目標。也可出售,但購房人應契合方針要求。

北京市住建委等5部門聯合釋出《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專案管理的公告》,明確規定商辦類專案不得作為居住使用,新建專案不得出售給個人,二手專案出售給個人時需滿足名下無房且在北京已連續五年繳納社會保險或者連續五年繳納個人所得稅兩個條件。同時,商業銀行暫停對個人購買商辦類專案的個人購房貸款。由此,北京成為首個停止向個人出售商辦類專案的城市。

在政策執行前,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有實際成交併完成網籤的商辦類專案,開發商可保持現有設施;已購買的商辦類房屋,購房者可保持現有設施。公告同時寫道,已購買的商辦類房屋,可出租,且不限定出租物件;也可銷售,但購房人應符合政策要求。

2017北京商住兩用房政策 第2張

不少業內人士都注意到方對於於土地權屬的一項調整:“容許改建房子用於租借。容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矩改建為租借居處,土地運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土地用處調整為寓居用地,調整後用水、用電、用氣報價應當依照居民規範實施。容許將現有居處依照國家和當地的居處計劃規範改造後租借,改造中不得改動原有防火分割槽、安全鬆散和防火分隔裝置,有必要保證消防裝置無缺有用。”

亞豪組織商場總監郭毅以為,如今細則沒有實行。但商改租,更大的或許對於的是公司做法。公司拿到商業用地或許公建用地往後,假定用於租借,就能夠依照民用水電氣去收取,這麼能夠調整前期一些地塊計劃不合理的情況,也令這有些商業和公建土地庫存得到去化。別的,商業用房改為租借往後,也能夠賠償當時因為二手房成交量過高致使租借房源削減,致使房錢過高,處理租借商場求過於供空白點景象。一起煽動剛需構成梯級花費,不要一進入胡歌就要買房,而是煽動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