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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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後怎麼辦

產權是有期限的,如果7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後怎麼辦?今日就由為你一一解答。

70年產權的房子一般屬於住宅用地,而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到期後,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動續期。我國《物權法》第149條對房屋產權到期後的情況有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的時間屆滿的,可以自動續期。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如果是商業用地,則需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後,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可以在期限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的外,其他續期申請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