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金和定金有什麼區別 定金怎麼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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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購買房子的時候,經常會有訂金和定金的概念,很多人也不知道它們之間的主要區別,容易弄混它們,那麼,訂金和定金有什麼區別?在購買房子的時候繳納了定金,但後面發現房屋存在著質量的問題需要退定金,但是,定金怎麼退?

訂金和定金有什麼區別 定金怎麼退

 一、訂金和定金有什麼區別

1、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如果購房者交了定金之後改變主意決定不買,開發商有權以購房者違約為由不退定金;如果開發商將房屋賣給他人,需要向購房的人返回雙倍的定金。

2、“訂金”在法律上並沒有嚴格的界定,從文字的理解上來說,“訂”的含義是訂立、預訂之意。訂金並非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沒有擔保的性質。

3、相比之下,“訂金”雖不是法律上的“定金”,在籤合同的時候經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徑庭。合同中,如果寫的是“訂金”,一方違約,另一方無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只能得到原額。

二、定金怎麼退

退還押金有一定的條件,即由於未能達成共識,合同可以退休。對於沒有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書的內部訂閱等專案,由於沒有銷售條件,可以在任何情況下退還押金。做了很多法醫工作,你可以直接起訴。此外,合同必須在訂閱書規定的期限內簽署。需要證明這點才能退回押金。

購買者可以通過合同條件協商期間雙方修改的記錄證明,或者可以通過記錄雙方之間的對話來證明。有些買家自己不想要這個房子,屬於違約,但也達到了通過增加補充協議來退還押金的目的。

到目前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有以下一些:《合同法》、《擔保法》、《擔保法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等法律。給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相關的義務或者是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1、開發商無銷售許可證或者產權證,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格,導致購房合同無法完成。

2、開發商存在欺詐行為,如已將認購房屋轉售他人。

3、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如賣家對房屋資訊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條款無法確定,或者賣家對認購書中的條件,如房屋面積、價格等進行修改等。

4、買賣雙方均無過錯,但商品房買賣合同依舊未能訂立。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災害,致使該商品房專案未能建設或未能按原約定建設等。

訂金和定金有什麼區別?它們的區別其實不大,很多人也無法直接的確定兩者的區別,為此在購買房子等付定金、訂金之前,一定要能夠弄懂它們在法律上的關係。定金怎麼退?最好是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或是協議來要求退定金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