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床墊兩月變形 商家:自願購買難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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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寶”兩字特別大,而在前面加上的“康博”兩字卻特小……消費者嚴女士在安吉路一家居城花了5600元購買了“陰陽文”商標“康博穗寶” 牌子4張墊使用了兩個月就發現凹陷變形,和商家協商或退換或換品牌“穗寶”床墊一年仍未果。19日,廣西消委會召集了雙方當事人調解該起消費糾紛,商家表示擇日再作出答覆。

消費者:

4張床墊使用兩個月凹陷變形

消費者嚴女士稱,2011年5月2日,她和家人前往安吉路一家居城選購床墊,因為家裡一直使用穗寶床墊,這次也欲購買相同的牌子。在一家名為“廣東靖星實木傢俱專賣店”內,該店號稱銷售“穗寶”床墊,不過,嚴女士當時並沒有注意到“穗寶”前另外還加了兩個特別小的字“康博”。為此,她詢問,銷售店是不是專賣“穗寶”牌子床墊,商家稱,是“穗寶”的“聯營店”。

嚴女士花了5600元購買了4張床墊,貨在去年3月份按要求送到家,在使用了兩個月後卻發現4張床墊都存在質量問題,床墊凹陷變形。嚴女士意識到此“康博穗寶” 床墊並非是“穗寶”床墊,她和商家協商要麼直接退貨,要麼給予換“穗寶”床墊,但商家回覆,因質量問題只能是換貨。協商一年不下,嚴女士在今年11月5日投訴反映到了廣西消委會。

商家:

消費者屬“自願”購買難退貨

昨日,“康博穗寶” 牌子銷售商代表發表了自己的看法,認為消費者嚴女士當時購買床墊時,他們開出的單據就是“康博穗寶”,嚴女士“自願”購買。現在質量出現問題,商家承諾在3―5年內可進行更換床墊,但不能換用“穗寶”床墊,“如果要退錢只能退1000元錢。”

對於,銷售人員說“康博穗寶” 牌子是“穗寶”的“聯營店”,廣西消委會維權律師者歐陽律師業提出,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康博穗寶”需“穗寶”商家授權使用商標,但在現場,商家並沒有出示授權書,“商標一大一小號的字號是使用‘陰陽文’,有欺詐消費者嫌疑”。

消委會:

用“陰陽文”商標誤導消費者

接到消費者投訴後,廣西消委會投訴部工作人員到了嚴女士家查看了“康博穗寶” 牌子床墊的質量情況發現,該床墊應該標註的產品名稱、中文生產者名稱、生產地址、生產日期都沒有標註,為“三無產品”。

“康博穗寶”床墊使用的商標沒有註冊,目前如此使用容易造成和“穗寶”知名床墊相混淆,使購買的消費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床墊,已涉嫌構成商標侵權行為。廣西消委會認為:嚴女士提出退貨要求合法合理。

由於當事雙方分歧較大,對此“康博穗寶” 牌子銷售商代表稱需要擇日才能做出答覆。

消費提醒

購買床墊注意一些細節

針對此次消費糾紛,廣西消委會提醒消費者,目前市場上的床墊產品魚龍混雜,在購買床墊時,要看床墊外觀是否厚薄均勻、表面平整、線痕勻稱美觀,最好現場親自體驗。

另外,床墊行業執行標準明確規定:床墊產品標誌至少包括以下內容: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執行標準、編號、檢驗合格證明、生產日期、中文生產名稱和地址。選定品牌後最好到該品牌專賣店進行購買,避免被誤導購買。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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