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公共開放空間、地下車庫不計算容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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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購買商品房的時候,人們會十分關注容積率這個問題。為了進一步維護廣大股買商品房的人們的權益,廣州有關部門可謂是煞費苦心,提出了公共開放空間、地下車庫不計算容積率的新規。

下月起!公共開放空間、地下車庫不計算容積率

容積率越高意味著地塊的開發強度越大,開發商可用於出售的面積越多。那麼,如何計算容積率就顯得尤為重要。市國規委有關負責人表示,2011年6月實施的《廣州市規劃管理建築面積計算辦法》已於2016年6月失效,原《面積計算辦法》部分條款在層高與面積計算的關係、半開敞空間(如陽臺)以及裝置層、管道層、避難層等面積計算等方面與新的建築國標不一致。同時,廣州一直未針對容積率建築面積的計算形成完整的一套規則,有關建築面積計算爭議不斷,為了進一步與國家規範相銜接,引導鼓勵優質合理的設計,更好地開展規劃管理工作,有必要對原《面積計算辦法》進行修訂充實完善。

《辦法》與《廣州市城鄉規劃技術規定》進行充分銜接,對符合要求的各類建築公共開放空間,提出豁免計算容積率的原則和比例要求。所謂的公共開放空間是指,面向小區不特定業主或者公眾、全天候免費開放的公共空間,包括架空層、屋頂花園、騎樓、建築物內城市公共通道等。

其中,住宅、辦公、商業類建築位於建築物首層的建築公共開放空間不計入容積率;首層以外的建築公共開放空間,其累計建築面積大於所在建築規劃核定計算容積率總建築面積3%的,超出部分應按其投影面積計算容積率建築面積。

根據新規,套內建築面積超過144㎡的複式住宅:只能有限度的通過“中空”,實現“面積增值”,水平投影面積不大於套內各層平均水平投影面積30%且不大於50㎡的部分,按1.5倍計算容積率。(也就是這部分中空所帶來的增加面積,只算一半面積。)

超出上述“中空率≤30%且≤50㎡”的中空面積,則按2倍計算容積率。(也就是全算建築面積,失去了提高“附加值”的作用)。由此可見,這個面積段的複式住宅,在“面積增值”上最多隻能獲得25㎡的“附加值”。套內建築面積<144㎡的複式住宅:不能通過“中空”,實現“面積增值”了。

細則還對架空公共空間應當符合的要求也作出了修改。明確架空公共空間應設定在建築物首層,當建築自然層的結構底板以下為符合不計容條件的地下室時,該層可視為建築物首層。架空公共空間的層高由原先規定的至少3米,修改為樑底淨高至少4米。修改後的細則規定,單棟建築的首層架空公共空間的建築面積總和達到或者超過150平方米,而原規定是100平方米;細則同時增加了單個架空公共空間的建築面積要求,規定需達50平方米及以上。這意味著小區居民們可以擁有更多、更大的公共空間。

細則規定,架空公共空間的建築面積可不計入計容建築面積的建築物,還需滿足以下要求:住宅和商住用地,地上層數需達7層或以上;工業、倉儲及科研設計用地的建築物性質應為單一功能的宿舍樓、食堂樓或者宿舍食堂樓;對於中國小及幼兒園用地、教育科研設計用地的建築則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