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規定滯後影響維權 傢俱消費退換貨糾紛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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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規定滯後影響維權

據工商局資料顯示,2009年共受理傢俱類產品投訴823件,投訴量較2008年減少了10.83%,佔全年投訴總量的3.45%。由於傢俱“三包”滯後,消費者退換貨難以實現,退換貨糾紛成投訴熱點問題。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投訴部主任郎丹柯表示,從市消協接手的投訴事件來看,糾紛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宣傳與實物不符;籤合同時隱去重要資訊,部分銷售人員將產品的執行標準、材質等內容標示不清,導致消費者無法依據合同來維護自身權益;交貨時發生安裝不當致傢俱破損等意外情況;傢俱環保超標。

傢俱三包規定滯後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環保標準缺失

據瞭解,目前執行的傢俱“三包”規定實際上是1998年由北京市技術監督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北京市商業委員會聯合頒佈的《北京市傢俱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俗稱“傢俱三包規定”。郎丹柯表示,由於該規定是10多年前制定的,規定裡的有些條款已經與現狀不符。因為前些年大家對於環保的認識程度不高,所以在“三包”規定中可退貨的範圍中就不涵蓋“環保超標”的情況,也沒有環保不達標的相關內容。如果出現傢俱環保超標的情況,通常只能按照2009年北京市工商局制定的《北京市新版傢俱買賣合同》附錄中的不符合“環保檢測”標準的約定來處理。

2、材質涵蓋不全

查閱《北京市傢俱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簡稱“傢俱三包規定”)後發現,在傢俱產品“三包”期限內,規定嚴重的產品質量分別為木傢俱“斷榫斷料”、“部位變形”、“結構鬆”;金屬傢俱“焊接點斷裂”;彈簧軟墊“彈簧刺出”、“嚴重塌陷”、“斷簧”;沙發“結構鬆動”、“構件斷裂”。所述的傢俱只包括“木傢俱”、“金屬傢俱”、“彈簧軟床墊”、“沙發”幾個門類,很多材質都不包含在內。

據悉,目前的傢俱材質包括實木(含紅木)、人造板、玻璃、鐵藝、塑料、石材等,甚至還有紙質的傢俱。郎丹柯介紹,在投訴案例中,有大理石茶几開裂的、貼面傢俱飾面板脫膠的,還有玻璃破碎等等問題,由於這些質量事故都不在傢俱三包所列的嚴重質量問題之列,消費者退換貨的時候,銷售人員會以此為藉口不退換,所以也經常產生糾紛。

3、部分條款滯後

由於傢俱業的發展和技術的進步,傢俱“三包”規定中一些“嚴重質量問題”現在很少出現,一些規定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沒有太大的指導意義。郎丹柯指出,目前大多數消費者使用的是板式傢俱,基本不存在“斷榫斷料”的情況。記者從廠家瞭解到,只有部分實木傢俱會出現“斷榫斷料”的情況,板式傢俱多會因為使用過程中螺絲鬆動,或者軌道出問題導致傢俱門縫不齊等由五金件導致的質量問題,但這些不在傢俱三包所列“嚴重質量事故”之列。

郎丹柯表示,知名賣場由於管理嚴格,且多有“先行賠付”政策,出現糾紛的頻率較低,建議消費者到有保障的賣場購買傢俱。他表示,一方面希望相關部門能對傢俱三包規定進行修訂,使其更有參考性,另一方面,也希望傢俱行業從業人員規範自身行為,使這個行業投訴率更低。